
静海政办发[2008] 50 号
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
“送温暖、献爱心”捐赠衣被和恢复重建
专项赈灾福利彩票发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驻静部队:
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通知》(津民发[2008]103号)和《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赈灾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08]10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静部队开展向地震灾区“送温暖、献爱心”公益捐助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捐赠棉被、毛毯
1、捐赠任务
我县捐赠新棉被、新毛毯任务总数为1万件。(各单位捐赠任务详见附表)
2、捐赠形式
县民政局负责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赠资金的接收工作。各单位负责募集捐赠款,捐赠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各单位、机关团体、驻静部队的捐赠款统一由民政局负责接收。
3、捐赠时间
各单位于10月23日前将募集的购买棉被、毛毯款交到县民政局(不接收实物)。
4、物品购买
棉被、毛毯由民政局在监察、审计、质监、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实行政府统一采购。按要求棉被价格不低于100元,毛毯价格不低于120元,其产品要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书。
5、物品运送
交通局负责捐赠衣被的公路运输,接到任务后优先安排车辆,保证捐赠物资尽快运送到目的地。公安交管部门对于本县运送衣被车辆给予交管协助。
二、发行赈灾彩票
1、发行任务
按照市民政局文件要求,我县任务为350万元,为三个阶段完成,其中2008年100万元,2009年150万元,2010年100万元。发行渠道由各单位集体认购。但不得向中小学生以及低收入家庭推销。(任务分配详见附表)
2、发行品种
此次纳入赈灾彩票为以抗震救灾为主题的网点即开型彩票(刮刮乐),中奖奖金返还率60%。
3、发行时间
2008年11月1日起到2010年12月31日止。
4、资金安全管理
县民政局在组织彩票销售时,要确保彩票和彩票资金的安全。兑付中奖奖金做到及时、准确,资金归集做到及时、完整。确保“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恪守诚信、保证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捐赠活动和赈灾彩票销售的重大意义。把此次捐赠活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行动,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加大对捐助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捐助活动。为配合好这次活动,县广播局要在电视、广播中大力宣传捐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捐助活动,从而为捐赠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3、确保任务完成。捐赠和赈灾彩票销售活动,对地震灾区重建家园,恢复生产都将起到积极作用,各单位要充分领会活动的重大意义,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确保完成棉被、毛毯捐赠和赈灾彩票发行任务的完成。
捐赠联系电话:28942184(县民政局财务科)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民政 赈灾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