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海政办发[2010] 54 号
关于来静外籍人员登记备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来静外籍人员的管理服务,维护在静外籍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外事管理有关规定,对来静外籍人员进行登记备案。
一、凡来静海工作、投资、讲学、访问、考察、探亲以及其他事宜的外籍(含港澳地区)人员,都要进行登记备案。
二、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外籍人员国籍(地区)、性别、年龄、职务、来静目的等其他情况(见附表)。注意政策和保密工作。
三、登记备案填报工作由相关园区、乡镇以及邀请方的单位或部门负责。
四、登记备案表按要求填完后于2010年12月30日前送交县外事办。对以后来静外籍人员发生变化情况,要随时报送县外事办登记备案。(地址:静海县行政办公中心六楼632室,联系电话:68618711)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外事 外籍人员 登记备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