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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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生局关于静海县成年人乙型肝炎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71289628XG/2020-0034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静海政办发〔2013〕 6 号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县卫生局关于静海县成年人乙型肝炎

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县卫生局制定的《静海县成年人乙型肝炎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2月18日

  

 

静海县成年人乙型肝炎

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乙型肝炎(乙肝)是由乙肝病毒( H B V ) 引起的以肝脏损坏为主要病变的传染病,具有慢性迁延性、顽固性等特点,部分病例会发展为肝硬化、肝癌。目前,全世界尚没有能够彻底治愈乙型肝炎的特效药物,因此接种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成为预防乙肝最有效的措施。我国是HBV感染率较高的国家,尽管自1992年起在全国实施新生儿和儿童的乙肝疫苗计划免疫,发病率逐年下降,但成年人发病率持高不下;且成人通过性接触、静脉注射、创伤治疗、血液暴露等方式感染HBV的风险很大。为有效降低我县18岁以上成年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率和发病率,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国成人乙型肝炎免疫预防技术指南》,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年人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成年人乙肝疫苗接种按照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成年人特别是重点人群开展乙型肝炎疫苗接种工作,加速我县控制乙肝工作进程,进一步降低乙肝病毒携带率和乙肝发病率。

三、接种对象、程序和剂量及注意事项

(一)接种对象:全县范围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中所有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乙肝疫苗或接种史不详的18岁及以上人群,以及所有自愿接种乙肝疫苗的18岁及以上成年人。且以下人群为重点接种对象:

1.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学生;

2.55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外来流动经商、务工人员);

3.医务人员、救援人员(公安、司法、消防、应急救灾等)、教师、保育员、公共场所工作人员、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经常外出的工作人员。

4.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或乙肝患者的家庭成员、经常接触血液的人员、器官移植患者、经常输血或输入血液制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男性同性性行为者或有多个性伴侣和静脉吸毒者。

(二)接种程序和剂量

1.对未接种、未全程接种或接种史不详者以及已全程接种乙肝疫苗监测无抗体应答者,按照国家规定的乙肝疫苗“0、1、6”接种程序(全程接种的对象在乙型肝炎疫苗首针接种后,间隔1个月接种第2针,6个月后接种第3针)给予3针20ug乙型肝炎疫苗全程免疫;

2.已全程接种过乙肝疫苗的重点接种对象经抗-HBs监测,如抗-HBs<10 mIU/mL,可给予1针20ug乙型肝炎疫苗加强免疫。

(三)注意事项

1.经多年的研究和实践,对感染或未感染乙肝病毒者接种乙肝疫苗都是安全的,接种前可不进行血清学筛查。

2.疫苗及注射器管理。疫苗的采购、储存、运输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执行。

(1)使用合格注射器,实施“一人一针一管” 安全接种,做好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的回收、消毒、毁型、处理等工作。

(2)乙肝疫苗严禁冻结;注射前疫苗应充分摇匀。对疫苗破裂、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容量不足、变色、发霉变质、有摇不匀的凝块或异物、过期的疫苗均不能使用。

3.接种工作的规范管理。接种人员须经县卫生局资格认定并经培训合格;严格执行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操作,做好预检登记工作,确认接种对象健康状况,对有禁忌症的对象应推迟接种或不予接种:

(1)已知对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及以往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出现过敏症状者不能接种;

(2)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患者暂缓接种。

4.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按照《天津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

(1)接种疫苗时,应准备必要的异常反应应急抢救药械,注意观察注射后有无严重的局部或全身反应,如有异常反应应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同时报告县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接种后出现注射局部疼痛、红肿或中、低度发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四、组织实施与工作职责

在全县开展成年人乙型肝炎疫苗接种,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统一部署,健全组织,精心安排,切实把本辖区内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抓实、抓好。

(一)开展成年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控制乙肝对人群健康的危害,是各乡镇政府应当承担的重要职责。要从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成年人群特别是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顺利进行。

(二)县卫生局负责全县成年人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实施计划的制定、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乙肝疫苗接种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乙肝疫苗的供应和管理,接种反应监测工作并按时收集汇总接种情况和统计数据。

(三)各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具体承担本辖区成年人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技术力量实施接种。

(四)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保健站要把成年人乙肝疫苗接种工作作为为职工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宣传乙肝危害和防治知识,做好乙肝疫苗接种的发动、组织和登记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接种场所配合卫生部门实施接种。

(五)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乙型肝炎防治知识和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知识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重点人群了解乙肝防治知识和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开辟卫生专栏、开展咨询和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乙肝防治知识,不断提高社会人群的知晓率和卫生防病意识,促使其主动参与和配合做好乙肝疫苗接种工作。

 

 

 

 

                              静海县卫生局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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