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静海政办发〔2018〕 76 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8年12月28日
天津市静海区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新能源产业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标志性方向,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培育发展新动能,带动经济结构向中高端迈进,引领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产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本行动计划中,新能源产业包括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和氢燃料电池领域。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制造强国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促进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和氢燃料电池领域深度融合、做大做强,做优做精。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发挥新能源产业规划引领和政策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围绕新能源企业发展需求进行优化配置。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新能源产业工业总产值达40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及锂离子电池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20亿元和10亿元,形成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园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能源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优质产业资源聚集能力和高端创新成果引进转化能力。
二、重点发展领域
结合本区产业基础与需求,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和氢燃料锂电池研发、制造与应用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重点领域科学发展。
(一)新能源汽车
1.加快整车系列化发展。重点提升技术水平及生产能力,推动天津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研发全新纯电动公交车型,拓宽车型体系,鼓励大客车开拓全新市场领域。
2.构建全面服务体系。研究和优化新能源汽车整车检测、诊断、试验技术,建立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部件检验检测与试验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体系。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形成整车销售、配件供应、维修保养、在用车检测、信息反馈等完善的一体化服务链条。
(二)锂离子动力电池
1.不断提高电池性能。依托天津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钛酸锂电池批量化生产和应用,不断提高锂离子动力的电池单体和系统比能量、循环寿命和充电倍率,降低生产成本。探索能够突破当前动力电池瓶颈的新技术路径。
2.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稳步推进天津银隆、格力再生资源、猛狮科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项目。探索建立“新能源培训学校“和“行业租赁、回收渠道”,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开发,率先建成动力电池回收、交易、拆解、梯次利用发展体系。
(三)氢燃料锂电池。依托天津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氢燃料锂电池生产和应用,加快建立氢燃料锂电池基础配套的设施,推动加氢站的建设,完善天津市氢燃料汽车配套工程,抢先布局新能源的未来战略性资源。
三、重点工程
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和氢燃料锂电池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产业化重大项目,引育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推进我区新能源产业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1.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以天津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新能源汽车和锂离子电池产业基地,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全国领先的正负极材料等电池配套材料,引导生产配套企业向静海聚集。(区发改委、工业经委、科委、投促局、子牙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储能应用。重点提升储能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和适用性。支持银隆加大研发力度,开展综合性储能技术应用示范,通过储能技术研发提高新能源系统的稳定性。(区科委、子牙经开区、工业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智能制造。利用本市和我区智能制造支持政策,在新能源产业遴选具有推广性、示范性的企业开展生产环节“智能升级”试点。依托天海同步节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创新模式研究与应用和天海精密锻造 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高精度轴类件等项目,带动新能源企业运用智能制造等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生产线、关键装备,实现制造环节向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区工业经委、子牙经开区、科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明确部门分工,统筹推进,落实本行动计划中各项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区工业经委、发改委、科委、财政局、子牙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利用智能制造支持政策,对新能源产业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支持。(区财政局、发改委、工业经委、科委、子牙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充分利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加大新能源领域创新人才、高水平管理人才、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开展人才培养合作,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培养环境。(区人社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项目带动战略为抓手,加大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力度,开展产业链招商、人才招商、龙头招商,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形成全员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和强大气场。(区投促局、发改委、工业经委、科委、子牙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发挥“天津智造十条”和“静海科技十条”的引领作用,吸引国内外龙头企业到静投资,对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实行精准帮扶,促进新能源企业做大做强。(区发改委、科委、工业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