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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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加强政府廉政建设的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71289628XG/2020-0016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静海政发[2009] 18 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加强政府廉政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总体要求

    1、加强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县正处在应对金融危机挑战、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要求的关键时期,无论热点区域的开发、重大项目的建设、重点工作的实施、关键领域的突破,都在全面提速,加快推进。切实加强这一时期政府廉政建设,对于充分履行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在困难中推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把政府廉政建设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打造既干事又干净,既勤政又廉政的公务员队伍,把廉政建设寓于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之中,以廉政建设的实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以廉洁高效的政风保证科学发展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全县政府系统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加强政府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发展大局,把政府廉政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努力创建责任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为实现全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为政府廉政建设提供保证

    3、建立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认真落实《静海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对《规则》中明确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处置、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十六项重大事项,必须经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集体决策事项一旦形成,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不得随意或擅自变更、修改或取消。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机制,完善专家咨询评估、决策后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滥用职权,违反决策程序现象的发生。

    4、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静海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静海政发[2008]41号)。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每月一次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信息发布计划,明确发布内容,完善发布方式,有效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制度,在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设立静海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窗口,推动乡镇政府和政府部门实施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为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继续推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5、积极探索岗位管理和流程制权。在政府各部门推行岗位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定岗、定责、定时、定效,把时限、要求、纪律、惩处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做到考核有标准,追究有依据。突出规范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规则,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行为规范,降低权力风险,使权力运行既高效顺畅又相互制约,逐步实现流程制权。

    6、健全和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对全县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实施全程督查。严格任务交办制度,凡确定的重大事项,都要采取任务书的形式及时下达到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执行过程督办制度,对重点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和督办。加强对督查情况的反馈,重点反馈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和问题。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研究建立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加强政府自身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法,用好考核结果,使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7、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认真落实《静海县行政问责暂行办法》(静政发[2008]33号),围绕提高执行力,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紧紧围绕“两保一上”目标,突出“修路、种树、建棚、上项目”四件大事、“安全、稳定、民生、增收入”四件要事和改善民计民生的十件实事,加强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秩序,贻误行政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方式实施问责。健全完善公务员的科学考评体系,公务员一年内被问责两次或连续两年被问责的降职使用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保证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2009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安排意见》的要求,在巩固审批中心“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推进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向大厅再集中,杜绝体外循环,确保现场审批率95%以上,直接审批率75%以上。明确首席代表授权,实现厅外无审批。严格落实“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等各项制度,落实“两减一调整一压缩”要求,提高即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开展标准化窗口建设,通过电子监察、跟踪调查、明查暗访、设举报箱、开辟举报专线等形式,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查处机制,对影响发展环境的,有举报就要彻底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下岗,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9、深化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供给范围,抓紧制定政策性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预算,加强政策性资金监管。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采管分离”,完善交易流程,提高采购质量,防止不正当评标行为。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定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创新投融资体制,建立全新的现代投融资模式,充分整合并有效利用政府资源,加快组建静海县城市投资公司,破解资金制约瓶颈,扩大融资能力。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制定出台相关文件,严防国有资产处置的随意性现象,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10、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程序和建设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推行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严肃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着力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研究制定《大项目监察服务办法》,对重点项目的立项、规划、环评、用地、建设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实施全程效能跟踪。坚持重大项目集体决策、专家评审制度,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围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工程概算、预算、决算、评审、竣工验收、审计等制度,有效规范建设资金的内部控制程序和方法,明确工程款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1、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按照中央和市的统一部署,重点针对项目建设、土地规划、征地拆迁、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行政审批、资金使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发现,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所涉及的干部失职、渎职、贪赃枉法等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继续加强领导干部任期与离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四、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12、规范公共部门的服务和收费行为。重点在教育、卫生、药品、社保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行为,坚决查处学校自立收费名目、扩大收费范围等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和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严格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的监管。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和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规定,严肃查处变相收费、乱收费的行为。强化对涉农收费的审核监督,坚决纠正各种伤农坑农行为,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

    13、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征用土地,认真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严格征收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政府惠农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农业补贴资金、新农合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进一步落实保就业的各项政策,确保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中央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直通车”节目,着力在把握热点、关注民生、提升服务、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面

    14、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健全科学规范的评议体系、操作方法和结果运用方式,使其更加透明,更加有效。要进一步扩大参评范围,延伸评议对象,组织开展好最差科所站队和最佳工作人员评选。着力解决作风拖拉、手续繁杂、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15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面对经济困难和财政增支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必须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格控制会议规格、数量、会期,减少文件数量和篇幅,降低办公成本,杜绝办公浪费。全年一般性财政支出要在原基础上压缩3-5%

    五、切实加强对政府廉政建设的领导

    16严格落实领导廉政责任制。各级领导、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府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项任务一同谋划部署、一同检查落实。各单位行政 “一把手”要对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廉政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17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廉政教育。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从严治政,勤勉尽责,廉洁奉公,做好表率。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参观展览、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8加强对廉政建设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政府领导和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对本《意见》的内容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确保各项廉政要求落到实处。县政府办、监察局、审计局、政府督查室要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先进典型要大力表彰,对发现的问题要明令整改,严肃政令政纪。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监督,表彰先进,曝光后进,共同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监察廉政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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