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公安静海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创建示范指标体系》的规定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公安静海分局党委坚持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全警的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
二、积极推动落实《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和述法工作的通知》精神
公安静海分局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工作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年内,组织开展网上学法用法及考试报名工作,共组织参加报名857人,其中局级领导干部1人,处级领导干部96人,科级及以下人员760人。为切实推动学法用法落实落地,将各单位参加学习考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大对学习考试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员全部通过学法用法考试。
三、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聘任制度
公安静海分局坚持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分局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制度,年内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分局法律顾问,鼓励民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担任公职律师。截止到目前,分局共有公职律师2名,法律顾问1名。
四、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力量
公安静海分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员上岗坚守在各个重点防控区域,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同步建立了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打击疫情期间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制度,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力量。
五、全面开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公安静海分局针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野生动物案件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发动各派出所每日出动警力、巡查重点保护点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联合辖区各村街基层力量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分局研究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禁捕禁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推进措施》《公安静海分局野生动物风险隐患分析评估》等文件规定,以刚性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年内,共破获涉嫌野生动物犯罪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六、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公安静海分局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绿地毯”行动的基础上,对我区新注册的带有“投资、理财”等关键字的企业开展“地毯式”清查,以确保完成“控增量、减存量”工作目标。年内,破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七、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
公安静海分局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违法犯罪问题,加强服务民营经济、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打造公平有序的经商环境,出台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快速返还涉案财物三条措施,努力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机制。
八、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公安静海分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积极与各业务部门协调,完成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办理规定、监管规则、违反承诺等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提供告知承诺示范文本,持续深化“五减”、“四办”制度,基本实现了事项、要件、权限等相关要素同步协调精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的要求。
(二)加快推进“互
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政务一网通平台功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事项外,推动依法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公安静海分局全面推进智能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全市“政务一网通”建设,已将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项目外一律推到了政务一网通平台,同时实现了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的标准。
(三)推进高频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提升,推动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公安静海分局为便于新设立企业制刻公章,积极与区审批局和市公安局协调沟通,完成了泓安印章中心刻字企业的地址变更,并达到了公安部要求,使新设立企业刻制公章、备案工作充分依托“市局云安印系统”,实现了新设立企业制刻公章压缩到半个工作日的目标,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的落实。
九、加强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
公安静海分局积极落实“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十条措施”,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妨害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侵害企业正当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安排专门力量,做到快受理、快处置,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地挽回企业经济损失,最大努力全力以赴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为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保护力度,公安静海分局组织各派出所开展了涉疫案件协查工作,对外省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线索逐一核查,对我市发现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进行协查。2020年4月26日,公安静海分局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和公安部七局的安排,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以“为知识产权助农服务的“4.26”世界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活动。年内,共破获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十一、加强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市场监管
公安静海分局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申请信用修复办理规范的培训学习,引起处罚单位重视,督促各派出所深入被处罚企业指导问题的落实整改,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及时提交恢复信用申请,恢复企业信用。
十二、优化行政决策内容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公安静海分局对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后首先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后再将规范性文件交法制部门对制定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公安静海分局对正式制定的规范性行政文件,一律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局进行备案。
十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公安静海分局积极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法制部门加大案件审核和深入基层监督指导力度,对日常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局通报,切实发挥执法案例的指导作用。
十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
(一)推进2020年度典型案件评查工作。公安静海分局组织全局观看了市局拍摄的《2019年度典型差案纪录片》,制定印发了《公安静海分局2020年度典型案件评查工作方案》,年内按照市局党委和区委政法委要求确定上报了典型查案和优秀案件。
(二)组织落实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公安静海分局安排法制部门开展了全局性的吸毒案件检查、清理了尚未退还保证金、对长期难以处置的涉案财物摸底、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治理等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推动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十五、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公安静海分局对其他行政单位移送的涉嫌非法占地案件线索,积极研究确定侦查方向开展调查。年内,共破获涉嫌土地资源领域犯罪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十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一)落实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公安静海分局继续加大对《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关于刑事诉讼中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度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办案人员参加区法院旁听庭审活动。
(二)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和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案标准,细化完善常见多发案件证据收集、固定指引。公安静海分局法制部门对市局印发的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规定积极主动落实,及时及时提要求转发各单位学习执行,并加强日常的执法指导。公安静海分局2020年制定印发了《案件主办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未结案件管理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工作规定(试行)》《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程序规范》《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十七、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
(一)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静海分局将学习《宪法》纳入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组织各基层党支部通过集中讨论、主题党日等方式进行学习,积极学习《宪法》的具体内容。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公安静海分局根据区普法办要求,制定了《关于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暨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转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征订了《法治宣传资料》《法治宣传挂图》,完成了“七五”普法自查工作。
十八、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领导高度重视,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公安静海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总体中心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明确目标方向,制定印发规章制度。公安静海分局为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分局贯彻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和分工表》,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细化了任务。
(三)加强依法治理,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公安静海分局积极利用各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分局领导主动参加全市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日和天津市防范非法集资大型主题宣传日静海分会场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公安静海分局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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