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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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静海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3-03 16:09

静海区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报告

2021年静海区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创建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中的工作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完善教育局权责清单48项,明确责任科室和工作流程,定期对照上位法自查权责清单变化情况,2021年教育局权责清单无变化。二是积极推行“减证便民”。规范并保留区级单位开具、收取各类证明材料14项,梳理负面清单7项,逐步实行工作事项网上办理。配合区委做好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权责清单职责开展执法活动,确保年内履职率达到85%以上要求。落实《静海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出现重复检查现象,为相关市场主体减负减压。推动实施《关于对静海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落实“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网上办公平台,对市场主体实施监管。

3.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统筹服务事项,截至2021年底,教育局共政务服务事项7项,统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成立教育局为民接待处,安排专人统一受理群众来人来访来电,及时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应的问题,2021年累计处理热线工单2964件。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健康发展民办教育,简化民办教育备案流程,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积极做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在指定公办学校就读,2021年安置随迁子女3118人,为外来务工经商家庭解决后顾之忧。

5.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严格落实教育局“三定方案”要求,调整、合并科室工作职能,按要求保留机关科室9个,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内部科室调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标准,未在限额外设置其他机构。

6.强化节能生态保护。教育局将环保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学校将环保教育纳入课程计划,结合3.12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节日,开展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推动全教育系统落实垃圾分类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文明城区创建活动。

7.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制定出台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社会安全、事故灾难、网络安全等11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教育系统应急处置指挥体系,规范应急管理流程,为全系统应急管理提供制度支撑;联合应急管理局、卫健委、人防办等部门在区成职教中心和区第四小学分别开展应急演练及安全培训,组织学校安全干部两次参加现场观摩活动。完成了公办学校一键报警器提升改造,实现学校与属地派出所、区公安110接警中心可视可通话报警功能,学校应急能力得到加强。推动学校和属地公安派出所联合开展反恐怖防范演练,提升学校反恐处突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落实《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本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备案和清理的程序。根据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本单位无以教育局名义制定或教育局牵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静海区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试行)》和《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党委议事规则》要求,坚持党委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落实《静海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违反有关原则和规定进行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或政纪处分的措施。2021年教育局无重大行政决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成立由14名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队伍,做到持证上岗,以教育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坚持人性化执法,对市场主体存在的轻微问题,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进行提醒,不滥用罚款等处罚方式,杜绝以罚代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详细内容,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教育局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56次,相关信息均上传至天津市行政执法平台。严格执行2人以上同行的执法规定,落实“亮证执法”制度,当场向行政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可回溯;推行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的记录行政执法信息。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实际情况,制定了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建立《静海区教育局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执法人员进行追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年内组织《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总课程达到40课时。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年内办理提案议案10件次,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静海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目录》,公开事项27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和静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社会密切关注的孩子上学报名时间等有关信息。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裁定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2021年教育局共处理信访件59件,群众诉求均得到较好解决。各学校均建立了《教职工(学生)申诉制度》以及相应的申诉委员会,及时处理师生诉求,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同时通过网站留言或信箱、校长电话、校门口设立接待室、校门外开设意见箱等多种形式畅通教职工和学生的申诉渠道,安排专人管理,及时接收并妥善处理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申诉事项,及时听取师生对学校公开信息的意见和建议。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面向学校、师生及家长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加大执法检查过程中的普法力度,提高学校及培训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避免其出现违法行为。二是制定并落实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宣传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2021年共开展法律主题宣传15次,组织宪法演讲比赛、法治作品征集、法治征文等活动5次,制作并转发民法典、防范电信诈骗、防溺水等主题的电子微传单10期,累计浏览9万余人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注重教育干部法治能力培养,通过学法用法活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2021年教育局党委中心组织集中学法6次,组织28名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达到100%,14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观看网上庭审直播1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做好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了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组织召开机关工作例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教育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主要负责人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抓局机关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督促班子成员围绕分管工作明确调研课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在区委落实主体责任监督平台上传工作进展。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党员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为主要内容,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11次。组织60名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班。面向师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500余场次。三是抓党内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三会一课”为抓手,222个党支部严格开展组织生活;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四是抓专项治理净化发展环境。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三年行动,主动查摆问题,定期向区委专项办报送工作进展。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师德建设,落实师德档案制度,运用教育系统案例做到以案示警。

2.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尊重并执行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2021年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及诉讼事项。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2021年版)》各项指标,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聘请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对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加强责任追究,落实《静海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静海区教育局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追责。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制度性文件还需进一步完善。

经过梳理工作,发现有些工作虽然在做,也能得到较好落实,但未形成正式的制度性文件,没能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开展工作习惯于依靠上级部门安排或文件要求,工作随意性较大。

(二)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提高。

个别工作人员对于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工作了解不够深入,日常工作中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效果不够好。

(三)行政执法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

教育系统所需监管对象较多,行政执法人员人数相对较少,监管力度不足。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程序落实不到位,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过程记录不全面,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使用不熟练、适应。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制度

1.贯彻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及档案管理、公开、民意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决策后评估的程序。

2.加强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静海区教育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定期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3.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抽查事项、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统筹设定合适的抽查比例及频次,落实好教育局监管职责。完善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性文件,规范执法行为,明确工作流程,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二)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持续引导执法人员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督促执法人员要带头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行政类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动规范使用执法文书,熟练运用执法记录仪和录音笔等工具进行取证留证,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依法履职的能力。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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