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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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2-22 08:30

    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治理化解矛盾。一是提高信访办结效率。共收到各类信访件508件。其中12345热线477件,智慧信访系统7件,矛盾调节信访11件,北方网、人民网留言13件。所有信访件均按时办结,通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减少了人员集访的现象。二是化解土地承包纠纷。发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用,化解村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18件,将人地矛盾解决在基层。

    (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杜绝无证人员上岗。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三种形式进行,聚焦重点领域,针对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深挖根源、重拳出击,2022年全年,共开展检查1837次,查处违法案件34起,罚没款共计7.6487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案卷评查、执法督查、依法行政考核等方式,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确保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4次。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提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三是拓宽宣传渠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静海农村”公众号开展“宪法日”宣传,让法治思想进乡村、进农户、进家庭。四是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户,静海区18个乡镇384个行政村中,共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289个,目前全部乡镇均为示范户制作了学法用法示范户标识牌并举办了颁牌仪式。向市农委报送农村学法用法故事短视频4部,积极宣传我区学法用法典型事例。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提升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知晓率,畅通政民互动渠道。2022年我委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份,并每年主动公开法治政府工作年度报告、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委中心组集体学、干部职工主动学的学习机制,贯彻落实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目前全委公务员已完成且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借助12345热线平台、矛盾调解信访系统,及时解答解读群众关心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突出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发挥公职律师职能。聘请法律顾问一名、公职律师一名,参与法律事务60余次,在重大行政决策部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行政诉讼复议及重要合同签订等工作中及时邀请律师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化解法律风险。“三重一大”等重要议题审核,必须经过律师把关,并邀请律师对农委及各中心廉政风险点排查,最大限度体现公平公正。

二、2022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随着普法宣传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作为农口部门对重点涉农项目依法监管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执法专业人员较少。由于执法支队编制尚未确定,存在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执法队伍业务素质需要加强。我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0年10月正式组建,因为大部分人员以前未从事过执法工作,需要在干中学、学中干,在具体案件办理中不断积累工作经验,综合执法业务素质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区农业农村委党委中心组及下属各单位党支部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同时,推动把宪法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法律,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农业农村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主要领导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廉报告。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我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履行依法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局并配合其他部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依法办事,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2022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科学决策,提高服务。强化履职尽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合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广服务型执法,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对阻碍激发市场活力,增加群众办事难度的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计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利用12.4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实现法治机关建设与普法工作相互嵌入、深度融合。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化法治保障。继续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及本单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依法行政、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整改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

(二)坚持合法性审核,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进一步健全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

(三)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对现有执法人员分期分批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以交叉执法、执法检查、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思想道德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体能素质,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并在日后执法工作中更加注重执法的程序性和合法性;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的监督管理,有效化解法律风险。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政府水平。出政治主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农业工作,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农业执法水平,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治培训交流和学习,保证每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以高效的法制政府建设助力我区乡村振兴。


                                                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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