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审计局2021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静海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任务,恪守审计权力边界,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1.局党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审计业务工作。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审计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有力推进审计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扎实开展工作。着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能力,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作用。
2.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紧贴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专题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举办3次专题法治讲座,并带头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课。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
3.加强统筹谋划,指导法治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审计领域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同向发力。制定《静海区审计局2021年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方案》《静海区审计局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1年审计工作要点、“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有力有序落实各项任务。
(二)深耕法治建设主责主业
1.深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审计全覆盖长效机制。认真履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先后筹划组织召开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区委审计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和署市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区审计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编制完成《静海区“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政治功能,推动区委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科学实施审计“两统筹”,持续拓宽审计广度和深度,高质高效推进审计全覆盖。全年完成审计项目40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0278.77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23个,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70篇,提出审计建议170条,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2份,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审计保障。
3.协调联动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审计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其他监督有机贯通。一是坚持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的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委与市审计局协作配合的意见》,充分发挥各自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向区纪委提供经责审计结果报告30份,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件。三是强化与巡察工作的信息沟通。在开展审计项目时充分借鉴巡察报告内容,及时向区委巡察办通报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向区委巡察办协助提供10个单位的经责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定期提供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8份、审计意见1份。四是与统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前,向统计部门征询相关单位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线索,就22个被审计单位28名领导人员发放征询线索函。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天津市静海区审计局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月度自查制度,自2021年1月起每月向区委编办报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月度自查表》。根据区委编办要求,开展权责清单公示情况自查,及时更新调整公示内容。
2.完善审计执法程序。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审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审计项目实施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公示,公示审计工作的范围、重点内容、纪律要求及监督电话,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加强2021年度7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及信息备案工作,同时做好26名执法人员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更换工作。推行审计全过程记录,实行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静海区审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由政策法规科配备2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具体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在出具审计通知书及审计报告后,由专职人员及时录入信息,将全部行政执法行为纳入监督范围。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35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1人次。
3.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廉政反馈表,对审计人员工作、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正确把握和运用“三个区分开来”重要原则,健全容错免责机制,用科学制度推动全员担当。
4.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执行《静海区审计局审计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确定审计人员的执法责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和人员。落实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项目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分环节分层级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参照审计署、市审计局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将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文书等相关文字记录进行统一规范,加强审计案卷评查,确保执法案卷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严格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久拖不决以及未严格执行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定政策法规科为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清理规范性文件,2021年5月,根据区司法局要求,及时做好自查清理工作。
6.强化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将其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依法审计、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和规定,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7.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将《2020年度静海区审计局行政执法情况报告》《2020年天津市静海区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文件及时在政务网站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均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履行《静海区审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做好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自2017年8月起常年聘用北京惠诚(天津)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担任外部法律顾问。自2021年9月起由政策法规科一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干部担任内部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的审核工作,履行公职律师相关职责。组织法律顾问专题培训2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学法用法、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大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力度
1.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学习内容。局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带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开展集中学法7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头雁效应”。
2.建设依法审计干部队伍。制定年度法治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参加市审计局培训3期,专题法治测验3次,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法律业务知识83学时,确保每季度不少于10学时。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审计干部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举办的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体参训人员共计32人均按时完成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任务,成绩合格率达到100%。认真落实《静海区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组织机关全体干部集中观看网上庭审,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以案释法活动。围绕重要宣传节点,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文明养犬、“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坚持培训宣讲促学法,通过我区第10期“周末大讲堂”组织全区党群机关、区直部门、各乡镇及国有企业等85家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204人开展内部审计专题培训,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审计法修订后,及时参与审计署专题视频培训,开展集中宣讲,通知全区各乡镇、街道及一二级预算单位抓好新修订审计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全区内审人员观看审计法公益直播课。坚持送法服务到一线,将普法工作融入审计执法工作全过程。制作审计法宣传手册、光盘,结合正在开展的审计项目发放被审计单位,推动法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借助经济责任审计集中进点会,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赠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并进行宣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依托“静海审计”微信公众号推广优秀法治宣传产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法律常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审计监督效能有待提高。对照新时代法治工作新要求,依法审计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外在抓内涵的本领不强,深挖政治之因、提出治本之策的能力不足,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彻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不够明显。
(二)审计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专业背景单一,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相对不足,对相关审计法治领域研究不深入、不透彻,审计深度不够、专业性不强,依法审计和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两统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扎实有序开展审计项目。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审计业务流程,压实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加大政策法规研究力度,强化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研究提高审计工作质效的思路方法,营造研究型审计氛围。加强审计整改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妥善处理好依法审计与服务发展的关系,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
(二)全面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检查、法律顾问、执法证件申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规范向被审计单位收集资料和延伸调查等行为,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切实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严谨性和权威性。
(三)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实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新修订审计法为契机,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内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多种形式的法律培训,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督导力度,充分调动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性、主动性,教育引导法治人员熟练掌握审计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改进普法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推动“法律六进”,将普法过程与审计执法过程有机结合,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