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科室、各村:
根据《关于印发<静海县关于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若干规定>的通知》(静党办发〔2014〕7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蔡公庄镇关于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蔡公庄镇委员会
2017年1月1日
蔡公庄镇关于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就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中的行为,特重申和明确如下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蔡公庄镇人民政府全体机关干部。
村主要负责人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婚丧事宜,系指领导干部办理本人或子女结婚事项,办理父母或配偶以及配偶的父母丧葬事项。
第四条 办理婚丧事宜要严格控制范围,不得通知或授意他人通知与行使职权有关的管理和服务对象。
第五条 办理婚丧事宜中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对无法拒绝的,10日内登记上交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
第六条 严禁利用公款公物办理婚丧事宜;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进行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条 办理婚丧事宜一律不准使用公车,不准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的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要严格控制用车数量,注意社会影响。
第八条 实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办理婚庆事宜的,领导干部本人要在事前10日进行报告并填写登记表。办理丧葬事宜的,领导干部本人要在事后10日内报告并填写登记表。
乡镇处级领导干部(包括正处级、副处级)经镇主要领导签字后向区纪委报告;科级及以下干部向镇纪委报告;村两委成员向镇纪委报告。
第九条 加强对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中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办理婚丧事宜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等组织处理。构成违法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导致本单位人员出现违规操办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由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自规定印发之日起施行。我镇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党政正职办理婚庆事宜情况
报告登记表
报告人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结婚者姓名及与报告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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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事 项 |
操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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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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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办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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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范围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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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预花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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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用车辆数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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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告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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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在办理婚庆事宜前10日内,由干部本人填写并报区纪委。
党政正职办理丧葬事宜情况
报告备案表
报告人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故去者姓名及与报告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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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事 项 |
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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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礼金情况 |
收受 人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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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礼金情况 |
拒收 人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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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客范围与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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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丧事所使用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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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丧事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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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 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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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在办理丧葬事宜结束后10日内,由干部本人填写并报区纪委。
副职(包括正处级、副处级)办理
婚庆事宜情况报告登记表
报告人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结婚者姓名及与报告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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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事 项 |
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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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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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办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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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范围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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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预花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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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用车辆数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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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告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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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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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主要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在办理婚庆事宜前10日内,由干部本人填写并报区纪委。
副职(包括正处级、副处级)办理
丧葬事宜情况报告备案表
报告人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故去者姓名及与报告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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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事 项 |
操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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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礼金情况 |
收受 人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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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礼金情况 |
拒收 人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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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客范围与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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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丧事所使用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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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丧事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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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 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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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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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在办理丧葬事宜结束后10日内,由干部本人填写并报区纪委。
科级及以下干部办理婚庆事宜情况报告登记表
报告人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结婚者姓名及与报告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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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事 项 |
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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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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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办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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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范围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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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预花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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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用车辆数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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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告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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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在办理婚庆事宜前10日内由干部本人填写后报镇纪委。
科级及以下干部办理丧葬事宜情况报告备案表
报告人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故去者姓名及与报告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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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事 项 |
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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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礼金情况 |
收受 人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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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礼金情况 |
拒收 人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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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客范围与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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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丧事所使用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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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丧事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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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 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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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在办理丧葬事宜结束后10日内由干部本人填写后报镇纪委。
村主要负责人办理婚庆事宜情况报告登记表
报告人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结婚者姓名及与报告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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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事 项 |
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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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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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办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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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范围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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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预花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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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用车辆数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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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告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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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在办理婚庆事宜前10日内由干部本人填写后报镇纪委。
村主要负责人办理丧葬事宜情况报告备案表
报告人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故去者姓名及与报告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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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事 项 |
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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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礼金情况 |
收受 人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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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礼金情况 |
拒收 人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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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客范围与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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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丧事所使用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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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丧事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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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 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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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在办理丧葬事宜结束后10日内由干部本人填写后报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