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关于废止《静海区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空一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天津市静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废止《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组织部、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静海区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静财〔2017〕9号),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静海区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空一行)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李雅娟;
联系电话:63032563,1862285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