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静海区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静海区政策文件  >  大邱庄镇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9年大邱庄镇工贸行业粉尘防爆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000203289R/2020-0003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静邱政发【2019】12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大邱庄镇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企业、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商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监管,按照《关于印发静海区2019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安办字[2019]18号)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2019年大邱庄镇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人民政府

  20193月1日

  

  

  2019年大邱庄镇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巩固近年来我镇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按照《关于印发静海区2019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安办字[2019]1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工贸行业继续开展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镇工贸行业领域内涉及《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存在其它可燃性粉尘作业的企业。重点整治粉尘作业场所人数10人以上(包括10人)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涉爆粉尘企业,特别是重点查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企业。

  二、整治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4272-2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AQ4228-2012)、《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等标准规范要求,重点整治粉尘防爆十项重大事故隐患:

  (一)建构筑物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四)粉尘清理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总结近年来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成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对存在“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涉爆粉尘企业坚决进行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培训,提升改造,努力推动企业安全上水平。大邱庄镇将继续聘请行业专家对重点企业(铝、镁、锌等金属粉尘企业,10人以上作业的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技术能力。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工艺改造,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涉及铝镁锌等金属制品打磨抛光作业的企业,推广湿式除尘等符合相关规范的工艺;在有砂光打磨工艺的木制品加工企业,设置火花探测报警和灭火装置;在人员密集的作业场所,鼓励企业采用“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手段,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同时,注重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专家的作用,强化涉爆粉尘企业核查、会诊、整改、验收工作,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避重就轻,确保整改有实效。

  (三)严格执法,强化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把涉爆粉尘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监督企业落实好隐患整改措施。紧紧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四个方面存在的“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必须责令停产整改,严把检查、执法、整改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监管执法台账“一企一档”,实现闭环管理。对拒不执行执法指令、擅自生产的企业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从严处罚,并列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加大执法威慑力。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经整改未达到要求和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由镇安监办提请镇政府上报区政府坚决依法取缔关闭。

  (四)摸底补漏,树立典型,促进涉爆粉尘企业共同提升。各部门要在近年调查摸底基础上,再次摸排辖区涉爆粉尘企业,重点对10人以上(包括10人)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粉尘作业场所进行摸底,对照大邱庄镇2018年涉爆粉尘企业台账(见附件6),按实际情况核实增减。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及工作要求,认真整改隐患问题,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近两年树立标杆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标杆企业数量,推广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做法,通过现场观摩、专家会诊、经验交流等形式,让同类型企业实施对标自查,加快整改进度,提高整改效果,推动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附件:1.涉爆粉尘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2.粉尘作业场所10人至29人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3.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4.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5.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6.2018年涉爆粉尘企业台账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