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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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000200985F/2021-0002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教〔2020〕35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静教〔202035

  


  


  


  

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办、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静海区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遴选工作方案》印发给大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按照局工作方案要求,认真遴选推荐市级学科骨干教师,确保按时完成推荐任务。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遴选工作方案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0715

  

(此件主动公开)

  

静海区教育局综合办公室 2020715日印发

  


  

天津市静海区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

  

遴选工作方案

  


  

按照《天津市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遴选认定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静海区骨干教师培养方向,为进一步加强本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科骨干教师管理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我区学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市教委要求,遴选学科骨干教师,进一步完善我区学科骨干教师梯次结构。

  

二、认定原则

  

(一)师德为先。遴选对象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在审核推荐遴选过程中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公平公正。严格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遴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三)竞争择优。采取个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的形式,通过广泛发动、自愿报名、逐级推荐、择优遴选的程序进行公平竞争、优中选优,在优选的前提下兼顾覆盖度。

  

(四)均衡发展。为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荐人选需覆盖所有学段学科,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学段学科差异,适当向思想政治类、艺术体育类、劳动技术类学科倾斜,适当向农村地区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

  

三、认定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认定范围。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的教师、教研员(含民办学校,幼儿园)。正职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认定,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校级领导认定名额不超过15%

  

(二)名额分配。各单位不限制名额、自由申报。区教育局在自由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评选并按照市教委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其中高中15名,初中26名,小学31名,幼儿园14名,特教1,共计87人。

  

四、认定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严格遵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级的教师资格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研究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履职尽责,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坚持以生为本,面向全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关爱学生,因材施教育人成效显著;深入研究课程教学活动、设计教学组织、作业和考核评价等育人教学活动关键环节;创新教育教学活动方式方法,教学改革成果为同行认可;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做区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主题讲座效果好;教学工作量饱满,出色完成学校、园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三)在立德树人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热情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两人获得区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奖项。在立德树人,关心关爱学生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不作论文著作的要求。

  

(四)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五年来需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市级以上学术活动中发表本人独撰的两篇以上论文文章;主编、参编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教育教学论著(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万字);承担参与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作为成果持有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其教学成果获得本市、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班学员、我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中小学“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 265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市级学员、“学科领航教师培养工程”学员,符合上述条件者优先认定。

  

(六)在本区“332骨干教师培养工程”中被认定为市级骨干教师的,并全部符合以上15推荐条件的教师,可直接作为推荐人选。请各单位严格核实其参选条件,名单附后(见附件1

  

五、认定办法及程序

  

(一)按照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各单位要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把关申报人员条件,审核合格后择优向教育局推荐。

  

(二)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审团。对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水平、教研能力和示范传帮带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向市教育两委推荐。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天津市静海区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孙开祥书记、局长任组长,全面负责遴选工作;由边士雨副局长、赵金水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由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教育科、区教师进修学校、区教研室主要领导为组员,负责落实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张希彬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方案起草、下发通知、收取申报材料等工作。

  

(二)监督检查。为保障本次遴选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程序、按流程、按条件有序进行,本次认定工作须在区纪律监察委员会派驻区教育局工作组的监督下进行。

  

七、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2020715--16日)。各乡镇、直属校、幼儿园及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传达,广泛动员部署。

  

(二)申报阶段(2020717-720日)。各单位务必于720日下午5:00之前将申报人的推荐申报表、相关档案材料、花名册纸质版上报教师进修学校干训处(研修楼一楼),

  

申报表、花名册电子版报邮箱jhjxgxc@126.com

  

联系人:曹文良 13212021766

  

杨寿瑞 13102124215

  

()审核阶段(2020720--22日)。领导小组成立专家团队阅档,确定拟入选名单。

  

(四)公示反馈阶段(2020722--727日)。经教育局党委会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委项目办。

  


  


  

附件:1.静海区332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市级骨干教师名单

  

2.天津市首批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名册

  

3.天津市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4.天津市首批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推荐申报材料目录

  


  

20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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