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静教〔2020〕41号
关于转发《市教委关于印发2020—2021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办、直属中小学: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教基[2001]28号),不断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育人模式,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办学水平,市教委下发了《2020—2021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津教政办[2020]100号)。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市教委《关于印发2020—2021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2020—2021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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