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静教〔2021〕26号
关于举办静海区第三十三届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办、直属学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学生美育教育,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素养,拟举办静海区第三十三届学生艺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四史”教育,特别是爱党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浸润作用,坚持五育并举,注重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相互融合;坚持育人为本,弘扬民族精神;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全面提升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水平。
二、活动主题
“红心唱响新时代 昂首阔步新征程 ”,讴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取得的伟大成就,厚植爱党爱国情怀,童心欢歌新时代,百花齐放向阳开。
三、活动内容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三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社团活动类。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节目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器乐节目:
管弦乐或民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管乐、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2人,指挥1人,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8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
独奏: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参演人数4--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
双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
校园集体舞:人数不少于40人,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该项目报视频资料评选,不参加区文艺现场展演)
4.校园剧或其它综合类节目
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书法类作品
(1)硬笔书法
书体:楷书书体(规范的简化字)
尺寸:297mmx420mm即A3纸大小,可用专门硬笔书法纸书写,也可以根据内容自行设计,要求布局合理美观,书写字数不少于100字。
(2)软笔书法
书体:提倡书写楷书、行书、隶书书体,篆书、草书书体须另附释文。
2.绘画类作品
本次活动绘画作品以国画为主(工笔、写意或兼工带写),上交参赛作品提倡原创。尺寸不超过4尺整张大小。学生所创作的书法、绘画作品,在相关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但不得由教师或他人代笔,要保证作品的真实性。
3.剪纸类作品
剪纸作品内容要突出主旋律,彰显正能量,可单幅,也可是有情节的组图,既要注重传统,更要注重发展特色,体现原创精神。尺寸以A4纸或八开纸大小为宜。为了美观和牢固,每件作品再附相当衬纸上,每件作品的右下角要标明作者信息。
4.其他类美术作品:如烙画、烫画、版画、工艺制作、陶艺等作品。
(三)社团活动类:学生艺术社团是学校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学校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一个渠道,又是教书育人的有效途径。参与社团活动,有利于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兴趣爱好,扩大求知领域,丰富内心世界。学生艺术社团已成为我区学校中具有影响力和凝聚力的群体。以乡镇(校)为单位上报各类社团活动视频资料、活动剪影及学校特色社团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表(附件三)。
(四)个人项目展演:在近期学校开展个人项目展演的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个人参加区级个人项目展演,文艺展演项目包括声乐(含独唱、吉他弹唱),独舞,键盘(含钢琴、电子琴、手风琴),民乐,西乐(含弦乐、管乐、打击乐),朗诵、主持,中国画,传统软笔书法、篆刻,西画,硬笔书法,其他美术形式(含动漫、摄影、电脑绘画、手工艺制作、短视频),儿童绘画,剪纸(含集体剪纸)。
报送要求:每个乡镇和直属学校上报人数不超过5人; 报名表(附件6)、光盘和美术类作品的照片请于4月9日前按要求上报,上报作品刻录光盘,光盘上注明单位、作品项目、名称和学生姓名;将光盘上报静海区少年宫二楼办公室;绘画、书法、剪纸、手工艺制作等美术类的作品拍照,打包发送到邮箱jhsng2015@163.com;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hsng2015@163.com。联系电话:58607808
四、活动形式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乡镇、校要大力宣传,做到“校校有活动,班班有节目,人人都参加”。在普及活动的基础上,举办乡镇、校级艺术节文艺演出、艺术作品展示活动,做好艺术社团训练展示活动。要在层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学生作品于5月11日前上报区少年宫。凡上报的学生参赛作品不用装裱,每乡镇、直属学校书法、绘画作品中小学各推荐5幅,剪纸作品中小学各推荐10幅,其他类作品各乡镇、直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上报不超过5件,填写好《静海区中小学美术作品推荐明细汇总表》(附件四)一同上报。
区教育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拟举办文艺展演:分声乐、器乐、舞蹈、综合类四个专场。
五、活动时间及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学后至3月底)
以学校为单位,制定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4月中上旬)各乡镇、学校对报送的参加区文艺展演节目进行选拔。声乐类上报节目3个(独唱限报1个)、器乐类、舞蹈类、校园剧或其它综合类各上报2个节目参加区级展演。4月25日前各单位把《2021年静海区学校文艺展演报名表》(附件一);《2021年静海区学校文艺展演集体项目申报明细表》(附件二);《静海区中小学生艺术社团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三)加盖公章后上报静海区少年宫(原教师进修学校),同时上传电子版,邮箱jhsng2015@163.com。联系人:陈雅楠。电话;58607808.
第三阶段(5月中上旬)区文艺展演。5月11日前各乡镇、学校要将艺术节活动录制成视频资料,内容包括:艺术节活动过程,艺术作品展和文艺汇报演出实况及总结材料报静海区少年宫办公室。
第四阶段(5月下旬)举办区级艺术节总结表彰。(表彰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辅导教师、优秀节目)
六、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
1.制定艺术节活动方案,有工作过程,工作实效。
2.乡镇、校层层发动,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举办综合性汇报演出或集中展示艺术节活动成果。
3.按文件要求,准时报送节目和作品,各类报表填写清楚、准确。
4.参加区文艺展演,组织严密,学生精神面貌较好,获奖节目质量较高。
(二)优秀节目(作品)奖
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按照专业人员现场评分,其中艺术表演类一、二、三等奖,获奖率为20%、30%、40%;艺术作品类一、二、三等奖,获奖率为15%、25%、35%。
(三)指导教师奖
1.本次艺术节荣获一、二等奖的节目(作品)的指导教师相应荣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2.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3人及以上)指导教师报2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教师限报1人。
七、活动要求
1.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艺术节活动方案,突出主题,弘扬主旋律,以“抓普及、促提高、出特色”为举措,与创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相结合,挖掘本地传统文化艺术,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学生素质拓展活动,为学生搭建展示艺术特长的舞台。
2.立足普及、重在提高。艺术节活动要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在普及基础上,注重节目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引导学生自主选择参与,自我管理,形成“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艺术氛围,乡镇、校举办一场艺术节综合汇报演出,有效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3.倡导出新、鼓励创作。注重开发学生和教师的艺术创造力,鼓励师生创作建党100周年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文艺节目和艺术作品,力争出精品、出特色,保持特色项目的发展与提高,坚持“艺术育人”的宗旨,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快乐成长。
附件:1.2021年静海区学校文艺展演报名表(集体项目)
2.2021年静海区学校文艺展演集体项目申报明细表
3.静海区中小学生艺术社团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
4.静海区中小学美术作品推荐明细汇总表
5.静海区第三十三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情况报告
6.静海区学生文艺展演个人项目报名表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6日
静海区教育局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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