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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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静海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000200985F/2021-0004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教〔2021〕86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静教〔2021〕86

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静海区高级中等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服务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保证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区教育局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静海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天津市静海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1年7月5

             
2021年天津市静海区高级中等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21年天津市静海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招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平安中考,实现“安全考试,平稳招生”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静海区中考招生工作在市中招办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区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

1.区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孙开祥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宋顺田同志为副组长,综合办、考试中心、教育科、规划财务科、成职与民办教育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与监督我区的中招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

2.各招生校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中招办的统一安排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报到、档案转接等有关工作。

3.各初中学校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教务主任、九年级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志愿填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中招办的统一安排,做好中考政策的宣传与咨询工作,做好学生志愿填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做好学生档案的组建和转接工作,做好录取通知书的发放,配合招生校通知学生按时报到。

三、志愿填报

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须填写由区中招办统一制作的《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附件1,以下简称《志愿表》)。《志愿表》设“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各类中职学校志愿”2个志愿类别。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均依据志愿表类别及批次顺序进行。

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

⑴“艺术类高中学校”批次,设1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艺术类高中学校中选报1个志愿学校。填报此类学校志愿须是参加所报学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⑵“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批次,设1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分配到我区的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的招生名额中选报1个学校志愿。

⑶“其他高中学校”批次,设12个学校志愿栏,分3个阶段。

第1阶段:第1、2、3、4、5、6栏为第1阶段,可填报学校包括静海一中、静海四中、静海六中、瀛海学校、北师大静海附校和一所片内农村高中。城区以外初中校的考生有规定的片内农村高中,城区初中校的考生可从唐官屯中学、大邱庄中学、独流中学三所学校中任选一所作为自己的片内农村高中。填报顺序依据考生意愿自主选择,即将理想的学校填在靠前位置。

已取得静海一中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应将静海一中填写在本批次志愿栏的首位(第1栏),否则不享受指标生降分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通过审批及公示的体育特长生,应将所报考的招收特长生学校(瀛海学校或独流中学)填在本批次志愿栏的首位(第1栏),否则,不享受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

第2阶段:第7、8栏为第2阶段,考生可以填报片外其他两所农村高中。填报顺序依据考生意愿自主选择,即将理想的学校填在靠前位置。

前两个阶段,各初中学校考生可报考学校,详见《2021年静海区各初中学校考生“其他高中学校”1-8栏可报考学校清单》(附件2)

第3阶段:第9、10、11、12栏为第3阶段,第9栏可填报复兴中学;第10、11、12栏可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填报顺序依据考生意愿自主选择,即将理想的学校填在靠前位置。

2.各类中职学校志愿填报

五年制高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类学校及专业批次,设8个学校及专业志愿栏,招生代码为七位,前五位为招生学校代码,后两位为专业代码。考生可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专业、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中选择填报。

其他各类中职学校批次,设4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普通中专类(含职业高中外省市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类两个类别中,选报同一类别的4所志愿学校。填报其他各类中职学校志愿须先在选择填报的中职学校类别前的方框内划“√”,再填写属于该类别中的招生学校代码与招生学校名称。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⑴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由考生报名学校组织实施。志愿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2021年7月10日中午12:00前)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⑵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市中招办汇总公布的《2021年天津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本市生源招生计划》。未经市中招办公布的招生学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考生应在了解我市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自主、慎重地选择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志愿填报不当或志愿填报有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限制或替代考生填报志愿,其提供的意见只能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

⑷考生填写志愿表时,须确保招生学校代码与招生学校名称所代表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招生学校代码内容为准。

⑸考生的正式志愿要到报名学校通过“考生志愿信息采集系统”采集。考生和家长须在“考生志愿信息采集系统”打印出来的《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市内六区以外区考生使用)》上签字确认。经考生和家长确认的信息将作为计算机投档和学校录取的唯一依据。

⑹无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五年制高职院校和各类中职学校志愿,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⑺报考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新华中学法语班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测试)。面试(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填写《2021年天津市创新实验班、法语班招生志愿表》,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须在全市统一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写《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

⑻具有本市常驻户籍,且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并已在报名时登记回户籍区参加升学的考生,应回户籍所在区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其所回区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

⑼考生手写志愿表由学校留存。系统打印的志愿表,经学生及家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报考试中心存档。如系统打印考生志愿表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修改志愿,学校必须收回系统先前打印的志愿表,学生及家长须在系统先前打印的志愿表上标注“作废”,注明当前准确时间并签名。

四、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

我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8920人,本区高中招生计划4560人(不含翔宇力仁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120人)。全市招生计划详见《2021年天津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本市生源招生计划》。

2.招生范围

⑴静海区的高中学校(除翔宇力仁学校学校外)面向静海区招生。

⑵部分市内高中学校(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南开中学、天津中学、复兴中学),我区考生可根据投档名额参加录取。

⑶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新华中学法语班面向全市招生;艺术类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含翔宇力仁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⑷五年制高职院校和各类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3.录取原则

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⑵考生参加体育统一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

⑶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市级学业考查和区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报考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⑷在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考生录取顺序:

①是否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是者优先

②是否为不属于降分范围内的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是者优先

③是否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是者优先

④是否为20202021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是者优先

⑤是否为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是者优先

⑥比较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者优先。

⑦比较学业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者优先。

⑧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优先。

4.录取办法

⑴录取顺序

①艺术类高中;②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③静海一中、静海四中、静海六中、瀛海学校、北师大静海附校和片内农村高中;④静海片外农村高中;⑤复兴中学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⑥五年制高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类学校及专业;⑦其它各类中职学校。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未被上一批次录取的,继续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⑵投档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专业、“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的办法投档;普通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普通类专业、技工学校招生按志愿类别切块,普通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以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技工学校以志愿优先的办法投档。

静海区高中(不含翔宇力仁学校)录取办法是:首先划定全区最低控制线;第一阶段(静海一中、静海四中、静海六中、瀛海学校、北师大静海附校和片内农村高中录取批次)考虑指标生和特长生降分因素,对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录取;第一阶段录取后,没有录满的学校继续第二阶段(片外农村高中录取批次)招录,该阶段,依旧是对线上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①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新华中学法语班,根据报考考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测试)情况实行自主招生。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各级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须回原学校参加各级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

②艺术类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同时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③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复兴中学对我区各有2个投档名额。区中招办根据投档名额和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含政策照顾)择优报档,报档后参加全市统一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以后批次录取。

④取得静海一中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参加静海一中录取时享受降 20分录取政策,此时,考生的其他政策照顾项目不再享受;在参加其他学校录取时,与未取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实行同一录取办法。

⑤特长生录取与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同时进行。特长生录取将依据市教委有关招收特长生的政策、考生经公示所具有的特长生资格、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考生升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五、考生档案

1.考生电子档案是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报名、成绩、志愿、政策照顾等信息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登记表、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及政策照顾证明材料、志愿表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2.各学籍校须按照我市有关规定采集考生报考信息,并做好信息的校验确认、汇总整理和备份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的完整、准确、真实、规范。

3.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学籍校根据《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附件3)进行组建。

六、政策照顾

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今年执行以下照顾政策: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2020至2021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

台湾省籍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降分。

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降低20分录取:

烈士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降低10分录取:

作战部队(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8-  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降低5分录取:

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5分录取。

3.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

2020至2021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艺术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可免于参加学业考试,直接录取;报考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专业、“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中职学校普通类专业)可免试录取。

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加学业考试报考本市普通中专类学校时,可任选学校。

5.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含同等优先)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

6.考生不能同时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

当考生以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指标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

7.政策照顾的申报及审核工作按《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政策照顾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1〕12号)办理。

七、新生入学

1.招生学校须根据市中招办核准的考生录取名册,向已录取新生发放加盖招生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

2.已被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薄)、招生学校开具的《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接转单》(以下简称“档案接转单”),到初中毕业学校领取纸介质档案。各初中学校应在核实考生证件及录取通知书等信息无误后,在档案接转单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并将密封好的纸介质档案移交考生。考生持纸介质档案到招生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3.招生学校须按有关规定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培训

初中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将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各项考试招生政策、工作时间安排、申报条件和程序等,及时、准确地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要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确保志愿填报及时、准确完成。要指导考生尽可能多地选报志愿并保持志愿的适当梯度,以便增加录取的机会。要提醒考生,无论是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还是填报“各类中职学校志愿”都要慎重考虑,准确填报。要提醒考生,无论是哪类学校,一经录取均不准改派。因考生志愿填报不当或志愿填报有误造成考生录取的学校不理想或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强化政策公开

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区中招办适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成绩分档、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咨询电话等,公开区内各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市内示范高中的报档线;初中学校要利用墙报、班会、家长会、公示栏和告知书等形式及时宣传政策、及时公示政策照顾名单、特长生名单、指标推荐名单等信息,确保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各招生学校要及时公布学校录取结果,接收社会监督。

3.确保信息准确

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报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落实“谁核对、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的确认工作,防止因志愿填报不当或有误出现争议。考生及家长必须在系统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字,未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志愿表无效。考生志愿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4.严肃招生纪律

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各单位严禁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通过设置奖学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严禁虚假宣传。严禁招收无籍生、借读生,严禁空挂学籍。严禁通过限填、拦报志愿等方式限制、阻拦考生自主填报志愿。

5.做好信访咨询

建立区、校两级咨询信访服务处。教育局由考试中心牵头组成专门的咨询服务处(电话:28942360),负责全区咨询服务。学校由主管校长牵头,组织专人负责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咨询的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并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附件:

1.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

2.2021年静海区各初中学校考生“其他高中学校”1-8栏可报考学校清单

3.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1年7月5


附件1

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

                      (静海区考生使用)

姓名


考生号

2

1









联系

电话


区名


报名学校


班级


志愿类别

批  次

志  愿  栏

序号

招生学校代码

招生学校名称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艺术类高中学校

1







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

1







其他高中学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各类中职学校志愿

五年制高职、中高职衔接、 三二分段类学校及专业

1









2









3









4









5









6









7









8









其他各类中职学校

普通中专类(含职业高中、外省市中职学校)□

技工学校类 □

1







2







3







4







我们已经详细了解了今年中招的政策和办法,经慎重考虑填报以上志愿,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果因志愿填报不当造成考生录取的学校不理想或未被录取,责任自负。

考生签字


家长签字



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报说明

静海区考生使用)

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的填报

1.“艺术类高中学校”批次,1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艺术类高中学校中选报1个志愿学校。填报此类学校志愿须是参加所报学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2.“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批次,1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分配到本区的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的招生名额中选报1个学校志愿。

3.“其他高中学校”批次,设12个学校志愿栏分3个阶段。

第1、2、3、4、5、6栏,为第1阶段,可填报学校包括静海一中、静海四中、静海六中、瀛海学校、北师大静海附校五所高中和一所片内农村高中。填报顺序依据考生意愿自愿选择,即,将理想的学校填在靠前位置。

第7、8栏,为第2阶段,可填报片外其他两所农村高中。填报顺序依据考生意愿自愿选择,即,将理想的学校填在靠前位置。

第9、10、11、12栏,为第3阶段,第9栏可填报复兴中学;第10、11、12栏可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 填报顺序依据考生意愿自愿选择,即,将理想的学校填在靠前位置。

4.指标生志愿填报

已取得静海一中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将静海一中填写在本批次志愿栏的首位(第1栏),否则不享受指标生降分政策。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也可填报其他学校志愿,其参加其他学校录取与未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实行同一录取办法。

5.特长生志愿填报

符合规定条件,通过审批及公示的艺术、体育、科技类特长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所报考的招收特长生学校填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志愿栏首位(第1栏)否则不享受特长生降分政策。取得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也可填报其他学校志愿,但其参加其他学校录取与未取得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实行同一录取办法。

二、 各类中职学校志愿的填报

1. “五年制高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类学校及专业批次,8个学校及专业志愿栏,招生代码为七位,前五位为招生学校代码,后两位为专业代码。考生可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专业、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中选择填报。

2.“其他各类中职学校”批次,4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普通中专类(含职业高中外省市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类两个类别中,选报同一类别的4所志愿学校。填报“其他各类中职学校”志愿须先在选择填报的中职学校类别前的方框内划“√”,再填写属于该类别中的招生学校代码与招生学校名称。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市中招办汇总公布的2021年天津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本市生源招生计划》。未经市中招办公布的招生学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考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自主、慎重地选择志愿,因志愿填报不当或志愿填报有误造成的后果自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限制或替代考生填报志愿,其提供的意见只能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

3.考生填写志愿表时,须确保招生学校代码与招生学校名称所代表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招生学校代码内容为准。

4. 考生的正式志愿要到报名学校通过“考生志愿信息采集系统”采集。考生和家长须在 “考生志愿信息采集系统”打印出来的《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市内六区以外区考生使用)》上签字确认。经考生和家长确认的信息将作为计算机投档和学校录取的唯一依据。

5.中考录取按批次进行,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未被上一批次录取的,继续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无论是那类学校,一经录取均不准改派。

附2:

2021年静海区各初中学校考生“其他高中学校”

1-8栏可报考学校清单

中学
代码

中学名称

第一阶段
(第1、2、3、4、5、6栏)

第二阶段
(第7、8栏)

1717

子牙镇中学

静海一中、静海四中、静海六中、瀛海学校、北师大静海附校、唐官屯中学

独流中学、大邱庄中学

1719

沿庄镇中学

1720

沿庄镇东滩头中学

1721

唐官屯镇大张屯中学

1722

陈官屯镇中学

1723

陈官屯镇王官屯中学

1725

唐官屯镇大郝庄中学

1736

唐官屯镇中学

1707

大丰堆镇中学

静海一中、静海四中、静海六中、瀛海学校、北师大静海附校、大邱庄中学

唐官屯中学、独流中学

1724

西翟庄镇中学

1726

团泊镇中学

1727

蔡公庄镇中学

1728

大邱庄镇大屯学校

1729

大邱庄镇胡连庄中学

1730

杨成庄乡中学

1731

中旺镇大庄子中学

1732

中旺镇中学

1733

大邱庄镇中学

1734

大邱庄镇尧舜实验学校

1744

大邱庄镇尚码头学校

1748

蔡公庄镇蔡公庄学校

1753

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

1706

双塘镇中学

静海一中、静海四中、静海六中、瀛海学校、北师大静海附校、独流中学

唐官屯中学、大邱庄中学

1708

梁头镇中学

1709

子牙新城学校

1710

独流镇北肖楼中学

1711

良王庄乡中学

1712

良王庄乡府君庙中学

1714

王口镇中学

1715

台头镇中学

1716

台头镇三堡学校

1735

独流镇中学

1700

静海区中招办

静海一中、静海四中、静海六中、瀛海学校、北师大静海附校和一所农村高中。


农村高中可从唐官屯中学、大邱庄中学和独流中学中任选一所。

在唐官屯中学、大邱庄中学和独流中学中,除第一批次已经选报的高中以外的其他两所高中。

1701

静海区第二中学

1703

静海区第五中学

1705

静海区瀛海学校

1713

静海区第八中学

1739

静海区实验中学

1740

静海区第七中学

1749

静海区运河学校

1752

静海区模范中学

附3:

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

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

序号

内    容

1

天津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登记表

2

天津市义务教育七、 八年级学生集中参加社会实践考核表

3

天津市学生(初中阶段)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

4

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

5

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政策照顾证明材料

6

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特长生审批表

7

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成绩单

8

其他有关奖惩材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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