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
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十条措施》(津静海政办发〔2018〕43号),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方案》
天津市静海区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