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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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加强河道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71289628XG/2020-0029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近日,我县普降大到暴雨,城区、乡村出现不同程度地积水,县域河道水位偏高。县内各大、中、小型扬水站(点)已昼夜开车,全力以赴引排积水。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县还将有强降雨天气过程。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河道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溺水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河道安全管理工作,把加强河道安全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溺水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多方引导,扩大宣传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好由政府、学校、村街、家庭共同监管的安全工作网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家庭监护为主,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格局,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宣传标示到位。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落实专人进村入户将学生校外安全监管责任告知到位;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家访等多种渠道,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宣传部门要利用“两台一报”等新闻媒体,积极主动、持续开展学生安全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自觉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抽调得力干部广泛深入开展所辖水域安全排查巡查,特别要加强有安全隐患、溺水事故多发的河段、水库、池塘、建设工地水坑等水域的安全检查,消除有可能造成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水域管理,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安排力量协助所在地政府做好河道日常安全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水务部门要落实人员加强县内6条主要河道及水库的安全巡查监管力度,对在河道内非法捕渔行为要坚决制止,从严查处;要责令相关单位及时疏通河道,确保汛期河道安全。公安部门要制定因溺水事件而引发群众过激行为的处置预案,溺水事件发生后,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援救工作,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同时,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掌握事态发展状况,若出现当事人家属封门堵路等过激行为,要及时做好群众的劝解、疏导工作,对不听劝导,继续封门堵路,影响、干扰机关单位正常工作及交通秩序的非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四、严明纪律、强化督查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树立生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一切、防范胜于一切的大局意识,周密部署,扎实安排,切实做好河道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要根据本辖区工作实际,迅速制定出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责任划分方案,确定包片、包段责任人,并于7月28日下午5时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将成立督查组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对由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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