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海政办发[2012] 47 号
关于来静外籍人员登记备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来静外籍人员的管理服务,维护在静外籍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外事管理有关规定,对来静外籍人员进行登记备案。
一、凡来静海工作、投资、讲学、访问、考察、探亲以及其他事宜的外籍(含港澳地区)人员,都要进行登记备案。
二、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外籍人员国籍(地区)、性别、年龄、职务、来静目的等及其他情况(见附表)。注意政策和保密工作。
三、登记备案填报工作由相关园区、乡镇以及邀请方的单位或部门负责。
四、登记备案表按要求填完后于2012年9月20日前送交县外事办。对以后来静外籍人员发生变化情况,要随时报送县外事办登记备案(地址:静海县行政办公中心六楼632室;联系人:史凤海;联系电话:68618711)。
特此通知。
附:来静外籍人员登记备案表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来静外籍人员登记备案表
填表单位:
姓 名 |
| 汉语译名 |
| 国别 (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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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年 龄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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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静目的 | 工作 (含投资) |
| 探亲 |
| 考察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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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静海的供职单位 |
| 坐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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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静海的供职单位情况 | 法人代表 |
| 投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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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
| 主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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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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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静时间 | 年 月 日来静海 | |||||||||||||
拟在静滞留时间 | 年 月 | |||||||||||||
联系方式 | 电话: 传真: 邮编: |
填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