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静海区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静海区政策文件  >  区政府办公室
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 指挥部机构设置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71289628XG/2020-0048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办发〔2017〕 20 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

指挥部机构设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推进我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加强对“四清一绿”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2017年度“四清一绿”各项行动任务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指挥部成员及机构职责作如下调整:

一、组织领导

(一)“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指挥部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调整充实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指挥部,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各项行动。   

总 指 挥:蔺雪峰   区长

副总指挥:刘     常务副区长

张炳柱    副区长

张金丽    副区长

信松印    副区长

罗振胜    副区长

于振江    副区长

      副区长

    员:张树青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庄兆俊    区纪委副书记

宋敬起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石玉坤    区环保局局长

      区水务局局长

刘才武    区农委主任

沈德军    区民政局局长

王润喜    区林业中心主任

(二)“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指挥部办公室

“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是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推动、情况汇总和信息反馈等。

    任:张树青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包华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岳志树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立新    区综合执法局工会主席

工作人员:陆     区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铁成    团泊新城委主任科员

          寇德胜    瀛海学校德育处副主任

                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张凤    区水务局科员

      区综合执法局干部

乔德明    区建委干部

马鸿建    区工业经委干部

甄永森    区交通局干部

(三)“四清一绿”行动分指挥部及工作组

1.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信松印;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清洁土壤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信松印;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3.清水河道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罗振胜;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4.清洁村庄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罗振胜;牵头单位:区农委

5.清洁社区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张金丽;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绿化美化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罗振胜;牵头单位:区林业中心

7.追责问责组

组长:庄兆俊;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8.舆论宣传组

组长:宋敬起;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二、制度机制

(一)会议制度

1.指挥部会议

指挥部会议由总指挥召集并主持,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研究解决“四清一绿”行动重点、难点问题。原则上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指挥部办公室月调度会

指挥部办公室调度会议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各分指挥部和工作组、各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参加,主要听取“四清一绿”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安排布置下工作。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分指挥部周例会

各分指挥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任务,并将一周工作情况梳理汇总形成工作信息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4.各级领导日碰头会

指挥部办公室、各分指挥部和工作组、各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等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日碰头会制度,及时调整计划措施,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妥善解决矛盾问题,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汇报制度

1.区政府领导季度报告工作制度

承担“四清一绿”任务的区政府副区长每季度向区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

2.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定期、不定期以简报、专报等形式,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指挥部报告“四清一绿”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3.分指挥部报告工作制度

清新空气、清洁土壤、清水河道行动分指挥部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区指挥部报告一次工作,清洁村庄、清洁社区、绿化美化行动分指挥部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区指挥部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已完成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措施等。

4.牵头部门报告工作制度

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分指挥部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各项任务进度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难点问题等。

(三)督查检查制度

1.区政府督查室将“四清一绿”任务列入区政府重点督办事项,每月对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指挥部领导。

2.区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对各分指挥部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开展一次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区指挥部领导。

3.区指挥部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检查情况以专报或简报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指挥部领导,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四)追责问责制度

区监察局依据《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和《静海县“四清一绿”网格化管理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推动“四清一绿”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被市有关通报的,按照区政府领导的问责决定意见,组织调查、核实,提出问责建议,报区政府审定。

(五)三级联考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各专项行动分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和各乡镇园区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评,从“组织、制度、台账、进度、督查、整改、服务、宣传”等方面,交叉打分评比,考评结果排名逐月公布,内部通报,奖优罚劣,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7421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