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
指挥部机构设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推进我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加强对“四清一绿”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2017年度“四清一绿”各项行动任务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指挥部成员及机构职责作如下调整:
一、组织领导
(一)“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指挥部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调整充实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指挥部,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各项行动。
总 指 挥:蔺雪峰 区长
副总指挥:刘 峰 常务副区长
张炳柱 副区长
张金丽 副区长
信松印 副区长
罗振胜 副区长
于振江 副区长
苏 静 副区长
成 员:张树青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庄兆俊 区纪委副书记
宋敬起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石玉坤 区环保局局长
孙 立 区水务局局长
刘才武 区农委主任
沈德军 区民政局局长
王润喜 区林业中心主任
(二)“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指挥部办公室
“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静海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是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推动、情况汇总和信息反馈等。
主 任:张树青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包华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岳志树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立新 区综合执法局工会主席
工作人员:陆 伟 区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铁成 团泊新城委主任科员
寇德胜 瀛海学校德育处副主任
刘 鹏 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张凤珅 区水务局科员
刘 健 区综合执法局干部
乔德明 区建委干部
马鸿建 区工业经委干部
甄永森 区交通局干部
(三)“四清一绿”行动分指挥部及工作组
1.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信松印;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2.清洁土壤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信松印;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3.清水河道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罗振胜;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4.清洁村庄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罗振胜;牵头单位:区农委
5.清洁社区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张金丽;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绿化美化行动分指挥部
指挥长:罗振胜;牵头单位:区林业中心
7.追责问责组
组长:庄兆俊;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8.舆论宣传组
组长:宋敬起;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二、制度机制
(一)会议制度
1.指挥部会议
指挥部会议由总指挥召集并主持,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研究解决“四清一绿”行动重点、难点问题。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指挥部办公室月调度会
指挥部办公室调度会议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各分指挥部和工作组、各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参加,主要听取“四清一绿”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安排布置下步工作。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分指挥部周例会
各分指挥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任务,并将一周工作情况梳理汇总形成工作信息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4.各级领导日碰头会
指挥部办公室、各分指挥部和工作组、各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等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日碰头会制度,及时调整计划措施,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妥善解决矛盾问题,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汇报制度
1.区政府领导季度报告工作制度
承担“四清一绿”任务的区政府副区长每季度向区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
2.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定期、不定期以简报、专报等形式,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指挥部报告“四清一绿”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3.分指挥部报告工作制度
清新空气、清洁土壤、清水河道行动分指挥部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区指挥部报告一次工作,清洁村庄、清洁社区、绿化美化行动分指挥部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区指挥部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已完成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措施等。
4.牵头部门报告工作制度
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分指挥部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各项任务进度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难点问题等。
(三)督查检查制度
1.区政府督查室将“四清一绿”任务列入区政府重点督办事项,每月对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指挥部领导。
2.区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对各分指挥部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开展一次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区指挥部领导。
3.区指挥部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检查情况以专报或简报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指挥部领导,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四)追责问责制度
区监察局依据《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和《静海县“四清一绿”网格化管理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推动“四清一绿”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被市有关通报的,按照区政府领导的问责决定意见,组织调查、核实,提出问责建议,报区政府审定。
(五)三级联考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各专项行动分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和各乡镇园区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评,从“组织、制度、台账、进度、督查、整改、服务、宣传”等方面,交叉打分评比,考评结果排名逐月公布,内部通报,奖优罚劣,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