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静海政办发〔2017〕 30 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静海区关于开展夏季与人民生活
相关的环境问题综合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静海区关于开展夏季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6月9日
静海区关于开展夏季与人民生活相关的
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关于开展夏季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在全区再次掀起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高潮,巩固前一阶段治理成果,提升治理标准,拓展治理深度广度,完善长效治理机制,以更清新的空气、更清纯的水质,更清洁的道路、社区、乡村容貌迎接第十三届全运会和党的十九大的召开,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建设文明、卫生、优美的城市和乡村环境为目标,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为契机,按照举一反三、注重效果、执法有力、管理规范的要求,着力治理本区环境中存在的大气、水、土壤污染及脏、乱、违、危等问题。坚持以乡镇(园区)、村、街为基本单位,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统筹、指导、全力配合的原则,下大力量解决好制约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最基础、最前沿、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坚持治理工作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有效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采取以建立治理目标、履行责任、考核机制为先导的工作体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质量和城市管理整体水平,为开创美丽静海、健康静海、富强静海的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环境保护,对各类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治理
1、推进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国务院“水十条”要求,着力解决主要河道和水源地污染问题,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坑塘水系污染问题。
2、严防严控扬尘污染。严格落实“五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措施。实现全部土石方建筑施工工地红外摄像视频监控全覆盖和扬尘在线24小时动态监测。加强拆房工地扬尘治理,推进全区拆房工地动态监控。实施道路“以克论净”月考核。加强渣土运输和堆卸地管理,联合开展道路渣土运输治理工作。强化堆场扬尘治理,对全区工业企业堆场实施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3、严防严控机动车污染。加快淘汰老旧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严格燃油车辆器械环保检验。强化道路车辆尾气监测,利用遥感检测等技术筛查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
4、严防严控工业企业污染。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完成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升级改造,完成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关停淘汰落后企业,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5、严防严控秸秆焚烧。组织开展秸秆禁烧督导检查,督促强化四级网格化管理。推动秸秆还田、离田作业,全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6、深入开展夏季噪音治理。对各类产生噪音进行源头治理,降低广场活动噪音,严控各类装修作业时间,禁鸣区域严禁机动车辆鸣喇叭,对沿街商户利用高分贝扩音器促销进行严格治理。
7、全面治理油烟排放、污水外溢。全面排查和严格治理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油烟排放不达标问题,确保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装使用符合要求和油烟净化设施,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排查排污系统堵塞和污水外溢问题,加强污水管道日常疏通清淤力度,对污水外溢现象及时处理解决。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环保局、交通局、建委、农委、市容园林委、公安分局、国土分局、房管局、水务局、工业经委、农机中心。
(二)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全力推进“大清洗、大清整、大扫除”工作向纵深发展
8、清洗城市道路。对静海城区和有条件的政府所在地可机扫水洗道路进行全覆盖清扫、水洗,严格落实可机扫水洗道路两个百分之百全覆盖;严格执行夜间机扫水洗、白天洗路净化作业。主干道路、重点地区道路每日两扫两洗,其他道路每日一扫每日一洗。小街小路达到每日清扫保洁全覆盖。主干道路、重点地区道路每天保持18小时扫保作业,次干道路14小时扫保作业,支路12小时扫保作业。
9、清洗环卫设施。清洗各类公厕和垃圾转运站,清除公厕和转运站内积水、污渍、渗滤液及异味,修复公厕、转运站损坏和短缺的设施。
10、清理园林绿地。清理城市园林绿地内的枯枝死苗,修剪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群众生活的树冠,清除绿地、树穴、绿篱内垃圾杂物和树挂,擦洗绿地护栏、侧石,保持绿化施工占路环境卫生。
11、脏乱死角大清整。广泛发动村街,对辖区内垃圾脏乱死角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清整。清除垃圾杂物乱堆乱放和卫生死角,严格按照区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提升村容街貌管理水平。动员居委会、物业公司和社区居民,清理楼道杂物、阳台吊挂、小区堆物堆料,清洗维修社区垃圾箱桶,清理绿地内积存的垃圾杂物树挂。
12、工地环境大清整。清整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废弃垃圾、工程渣土、脏乱死角。
13、河道堤岸大扫除。集中清理河道、堤岸及排水设施积存的垃圾杂草污物。
14、加强对餐厨垃圾及生活垃圾收储、清运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查处餐厨垃圾偷排偷放,饲养泔水猪的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严格治理餐饮企业和个人餐厨垃圾夏季异味扰民问题,对居民投诉的餐饮企业和个人采取关停整改措施。采取增加清运频次、定期消毒等措施,防止病菌滋生,有效解决和缓解因夏季高温产生的垃圾发酵异味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容园林委、交通局、建委、水务局、民政局、房管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促进专项治理工作见成效
15、社区环境秩序治理工作。按照美丽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集中整治社区私搭乱建、乱堆杂物、乱圈乱占、摆摊设点、饲养家禽、小广告等问题。加强居民自我管理,强化自我约束,采取宣传教育、民主协商等方式,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宣传环保、清洁环境,绿化庭院、美化楼道、垃圾分类等公益活动,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社区环境。
16、全面取缔露天烧烤违法行为。强势巩固治理成果,通过巡查的方式严防治后反弹,对室内烧烤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基础台账。责令更换油烟净化设施,对违法直排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17、加强非法占路经营治理工作。对影响居民生活的摆卖行为进行全面治理。集中治理城区、其他建成区、主干道路、重点区域、次支道路存在的各类非法占路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聚集点,加大对背街里巷非法占路经营行为的管控力度,对道路上存在的占路加工、马路作业进行全面治理,决不允许以马路充当生产加工区,破坏道路环境秩序。
18、大力开展运输撒漏、道路污染专项治理。加强对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执法处罚力度,重点检查在建出土工地外部环境。根据要求,严格履行综合执法在运输撒漏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中的职能,采取统一集中整治和日常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运输撒漏行为一律实施上限处罚,通过“查、蹲、堵、罚、抓”等综合手段,有效遏制渣土运输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
19、集中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清理、拆除城区、乡镇、园区及居民小区内未经规划审批的建(构)筑物,严控新的乱搭乱建现象发生。
20、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双清”专项行动,强化源头生产管控,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快“三小”治理方案落地实施的进程和“食安静海”工程建设。
21、全面清理机动车辆违法占道停放和利用废旧机动车非法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依法处罚违法违规停放机动车,消除影响交通秩序障碍,铲除交通安全隐患。
22、加强与高速公路、铁路管理部门协作,推行路长制、段长制,排查并及时消除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拆除沿线违法建设,排查并及时清除沿线脏乱点位,下大力量规划建设沿线景观带。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容园林委、交通局、建委、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房管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
三、方法步骤
采取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即整即改、即知即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见到实效。
(一)全面排查摸底,建立治理台账,认真组织实施,持续加大治理力度。(6月1日— 6 月 30 日 )各单位要广开问题渠道,对全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根据存在问题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列出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园区、村街一线工作的优势,扎实推进,抓好落实,每周组织不少于3次集中治理行动,其中1次安排在夜间,做到整治目标全覆盖,彻底解决脏、乱差、污等现象。
(二)巩固治理成果,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啃硬骨头。( 7 月 1 日 — 7 月 31 日 )。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成果,确保治理问题不回潮不反弹,对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要下决心、下狠手,予以全面治理,治理一处巩固一处,确保夏季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让百姓满意、让组织放心。
(三)组织联合检查,推动整改落实,保持长效管理。( 8 月 1 日 — 8 月 31 日 )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治理不到位的问题报区政府责成所属单位重新整改,对各相关单位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交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方案组织实施第一责任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方案中确定的工作任务摆上党委会议事日程,把落实方案要求视为中央督察组的继续和延伸,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在全区形成领导重视,管理到位的良好治理局面。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突出治理重点,细化工作目标,把任务分解到基层,把责任细化到人,限时完成治理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治理工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办事拖拉的现象,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设立夏季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宣传专栏,对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机制,巩固成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办法,在每一个治理后的脏乱点位,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合理划分各责任主体的事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全覆盖式的管理网络。完善约束机制,着眼于长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督办,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对损害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五、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确定一名副职为方案落实总牵头人,负责与区牵头部门联络,确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上报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定两名督查检查工作人员负责与各职能部门督查检查人员一起对乡镇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于 6月10日前将总牵头人、具体工作人员、两名督察人员名单和两清单通过政务网报区城管办。
(二)各职能部门作为各行业分牵头,每单位抽调两名精干人员组成专项治理检查督查组与各乡镇对接实施检查督查,指导促进乡镇(园区)各项治理工作落实。对各直接责任事项,制定任务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并于 6 月10日将两名督查检查人员名单和两清单前通过政务网报区城管办。
(三)区城管办牵头落实夏季环境和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定期通报各单位组织落实及任务整改情况,对工作推行不利、虚报、瞒报、漏报等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向区政府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