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烟花爆竹事故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9月1日
天津市静海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为加强对全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遏制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1制定目的
为保证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特制定《天津市静海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目的是一旦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类负责、协调行动;
(2)快速反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
(3)集中力量、条块结合、区域为主。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静海区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过程中可以预见的各类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1.5本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现状
目前,全区有烟花爆竹储存批发经营企业2家,1家是静海县土产公司土产批发站,属区供销社土产公司管理。另1家是天津市供销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属市供销社管理;还有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户80余家。虽然这2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管理比较规范,但由于储存烟花爆竹量较大,也存在一定事故风险,以及零售经营户为牟取更大的利益,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不规范储存、销售非正规渠道生产的鞭炮、在年货大集上非法销售等现象,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果将及其严重,因此搞好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
2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
2.1.1 设立静海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置工作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
2.1.2 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烟花爆竹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全力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组织开展救援处置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资金、队伍、物资和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2 办事机构
2.2.1 区指挥部下设静海区生产安全(含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设在区安全监管局。应急中心主任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
2.2.2 应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区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区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区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修订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承担日常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和协调联络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
区安监局:承担应急中心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乡镇政府和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负责协调、组织专业应急救援专家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救援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上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公安静海分局(含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现场的警戒、控险、灭火、堵漏等处置工作,维护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援道路畅通;负责组织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承担事故施救、险情控制、人员营救等救援处置工作;做好事故取证及证据保存;参与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
区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及烟花爆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和事故现场烟花爆竹的转运;参与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
区环保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现场监测,及时向区指挥部通报数据;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负责提出污染控制、人员疏散与处置建议,对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废弃物的收集、处理进行监督管理,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区卫计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区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参与烟花爆竹品事故抢险救援。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我区烟花爆竹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区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负责协调事故现场及附近地域应急通信保障,保障事故应急现场通信畅通。
事故所在乡镇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和组织人员疏散工作,确保人员处于安全区域。
3信息报告
3.1 报告程序
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后,涉及烟花爆竹的储存经营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区政府和应急中心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区指挥部报告,并同时报区政府、应急中心。
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单位要及时向应急中心、区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提供事故发生前事故单位的相关资料,为区指挥部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区安监部门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区安监局24小时值班电话:68692821。
3.2 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烟花爆竹名称与涉及数量、影响范围、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区指挥部要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续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 I级响应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烟花爆竹事故时,应急中心向市、区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并建议启动本预案Ⅰ级响应。经市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Ⅰ级响应。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先期全面组织、指挥事故涉及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市指挥部有关部门赶到现场后,区指挥部将指挥权移交市指挥部,同时,配合市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1.2 Ⅱ级响应
发生较大烟花爆竹事故时,应急中心向市、区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并建议启动本预案Ⅱ级响应。经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安监局局长)批准,启动Ⅱ级响应。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先期全面组织、指挥事故涉及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市指挥部有关部门赶到现场后,区指挥部将指挥权移交市指挥部,同时,配合市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1.3 Ⅲ级响应
发生一般烟花爆竹事故时,由区指挥部启动本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制定现场工作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事故信息。
4.2响应程序
区供销社接到事故报案后,立即按照烟花炮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3指挥程序
当确定烟花爆竹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应急中心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4.4新闻报道
区委宣传部要明确新闻发布的原则、内容程序和规范性格式等,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全区发布有关信息。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无法返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作其他恰当处理。
(2)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并做好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
(3)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
(4)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5.2调查、总结
由区安监局做好事故调查和总结报告工作。
6相关保障
公安静海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公安静海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灭火处置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组织伤员的搜索。
公安静海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区卫计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响应救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区交通局: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负责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7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习
7.1宣传教育
各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应加强突发事故的应急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应急知识、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7.2培训
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并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3应急演练
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涉及重大危险源单位每年至少组织2次针对重大危险源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乡镇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织1次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向区安监局提交书面总结。区指挥部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和重点乡镇政府、企业组织1次专项应急演练。
8附则
8.1本预案由区政府负责制定,应急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