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静海区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静海区政策文件  >  区政府办公室
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静海区 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71289628XG/2020-006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办发〔2019〕21 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静海区

  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以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等为重点,不断提升我区污染管控水平,狠抓污染治理,打好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2020年,使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生态环境质量和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完善,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执行周报告制度

  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坚持每周报送《一周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一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将整改情况于下一次的《周报告》中报告,形成闭环。对逾期报零报告雷同报敷衍报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严格执行周调度制度

  按照调度要求,区整改办组织各有关乡镇(园区)、有关部门对当前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周调度,调度会上通报前一阶段暗查暗访情况,被通报单位做表态发言;区生态环境局安排近期重点工作;区整改办根据暗查暗访和督查反映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进行工作部署。在下次调度会上,存在未整改完成问题的乡镇(园区)和部门,再次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汇报,形成闭环。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将问题线索移交区委专项办。

  (三)严格执行暗访曝光制度

  区整改办组织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委、水务局、城管委、住建委、畜水中心等环境保护主责部门,对各乡镇(园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暗查暗访,将暗访发现的问题在区污染防治整改调度会上向有关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反馈,并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区整改办在下次调度会上对上次暗查暗访曝光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形成闭环。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责任单位须定期向整改办报告整改推进情况。

  (四)扎实开展督查督办

  1.大气环境方面

  1)开展涉气企业专项督查

  2)开展施工扬尘专项督查

  3)开展餐饮油烟专项督查

  4)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督查

  2.水环境方面

  1)开展黑臭水体专项督查

  2)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置专项督查

  3)开展43个纳污坑塘专项督查

  4)开展涉水企业专项督查

  5)开展沿河道畜禽和水产养殖专项督查

  3.土壤方面

  1)开展涉酸企业危险废物专项督查

  2)开展农村垃圾处置专项督查

  3)开展三街化工厂固体废物处置跟踪督办

  4)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厂跟踪督办

  4.对中央反馈49项整改任务进行跟踪督办

  5.对市委督察反馈26项立整立改任务进行跟踪督办

  6.对散乱污企业监管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园区)、部门要把污染防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对近期无法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措施。

  ()强化宣传曝光力度。要切实做好污染攻坚战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辟专栏,宣传报道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工作,对污染问题严重的问题和责任单位进行曝光。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增环境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考核问责。区整改办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因工作措施不细、责任落实不严、推进整改不力,造成应即知即改、立整立改的问题,三周内未完成整改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区委不作为不担当专项办,严肃追责问责。

  

  

  

  

  

                                                                                                                                                          20195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