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静海政办发〔2019〕25 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
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2019年6月14日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7月26日
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津视察的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加快静海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根据《天津市2019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制定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一年,形势不容乐观,要全面完成市今年下达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目标,实现全区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任务依然艰巨。2019年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61%,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
二、主要任务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控煤、控车、控尘、控污、控新建项目“五控”为重点,继续推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面打好八大战役。一是燃煤污染治理战役;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战役;三是工业污染治理战役;四是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战役;五是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战役;六是面源污染管控战役;七是移动源污染管控战役;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战役。(详见附件1)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成立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8个分指挥部(详细组织机构见附件2),实行条块结合,统筹推进。各攻坚战役牵头部门要建立周调度机制,梳理汇总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形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周报》,报区整改办。区生态环境局继续对各乡镇园区空气质量按日排名,分析发布污染特点和成因,及时指导各责任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推行区级领导包乡镇(园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街、村级干部包片的网格化管理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坚持谁牵头、谁协调、谁负责的原则,各攻坚战役牵头部门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制定攻坚战役专项方案,逐一细化分解,量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全力组织实施,严格督查考核。
(三)严格执法监管。依托国家PM2.5热点网格监管体系,全面实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园区要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切实提升大气污染监管工作水平。持续加强区级部门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生态局、住建委、城管委、执法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等执法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运用相关强制执法手段,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环保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的监管执法模式,保证执法记录和行政处罚流程的完整性。
(四)实施精细化管理。推进行使职权精细化,全面梳理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清晰,工作高效。全面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机制,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推进企业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环保责任落实。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开展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与智慧管控项目,整合环保物联网数据,对环境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实现环境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智慧化。通过工作的不断开展,实现短期精细化调度、管控,中期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长期生态环境修复等目标。
(五)注重长效管理。持续做好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积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专项巡查的配合工作。切实发挥环保制度改革的优势。以建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环保污染治理格局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会议研究制度、督查检查制度、包保联系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严肃考核问责。在坚持现有考核问责机制的基础上,定期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和综合指数、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乡镇(园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严格执行《天津市静海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方案》,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以及全市排名结果一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七)全面宣传发动。全方位宣传大气污染防治进展和成效,做到“主动发声、专业发声、理性发声”,增强数据和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和一致性,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公众参与,加强科普宣传,引导群众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密切关注舆情走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实现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附件:1.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八大战役
2.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指挥部
3.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分工表
附件1
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八大战役
一、打好燃煤污染治理战役
1.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程。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绿色取暖的部署要求,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区清洁取暖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居民冬季清洁取暖任务,完成“煤改电”5.3万户,实现冬季清洁取暖全覆盖。(责任部门:发改委)
2.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全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十三五’期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左右”的要求,逐年削减全区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项目,实行耗煤项目减量替代,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责任部门:发改委)
3.严格散煤监管。突出抓好煤质监管,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劣质煤,通过加大抽检频次、强化信息公开、坚决依法查没等手段,保持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的高压态势。(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采暖季供热企业燃用煤炭煤质检查。(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
4.强化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落实国家分类管控要求,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在禁燃区内擅自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严格依法处罚。(责任部门/单位: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办、各乡镇、园区)。
5.深化燃煤设施治理。持续开展供热、工业和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巩固燃煤锅炉改燃关停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弹。(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
二、打好产业结构调整攻坚战役
1.大力整治“园区围城”。根据《天津市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工业园区(集聚区)体制融合;完成14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提升改造任务。(责任部门:工信局)
2.着力破解“钢铁围城”。深入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规划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56号)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区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按照《天津天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铁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严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19年6月底前,签订产能退出框架协议,完成现状调查和资产评估。(责任部门:工信局)
3. 巩固2018年“散乱污”治理成果。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员作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凡被各级督导检查核查发现“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的,严肃实施“一案双查”。(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4.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准入的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涉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责任部门:政务服务办、生态环境局)
5.抓好采暖季错峰生产措施落实。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对钢铁、建材、铸造、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9月底前制定《静海区2019-2020年工业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采暖季期间严格按照行业标准限产限排。(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园区)
三、打好工业污染治理战役
1.深化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积极落实国家要求,建立基本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19年底前,完成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内规定的本年度需要核发的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未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责任部门/单位: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办、各乡镇、园区)
2.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覆盖。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治污减排;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区350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加强以子牙经济开发区、大邱庄工业园区、独流减河南线钢铁、铸造等工业聚集带为重点的工业聚集区管控,进行专项集中整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责任部门/单位: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各乡镇、园区)
3.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纳入秋冬季和初春错峰生产方案。(责任部门/单位: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园区)
4.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精准科学管控。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信息动态更新和建档立卡工作,全面排查VOCs综合整治成果。大力推进VOCs污染防治源头治理,着力提升清洁生产工艺水平,全面加强VOCs全过程控制。科学安排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时间,每年5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每日10时至17时原则上禁止开展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行为。涉及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确需在此期间作业的,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要求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同时配套相应污染防控设施。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按照《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组织对本区生产和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对抽查结果公开通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大力推广环保涂料,在全区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的基础上,全区所有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部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服装干洗经营单位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机输送管道、阀门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责任部门/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委、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园区)
5.全面推行环境监察辅助系统。继续推广安装环境监察辅助系统,凡是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停限产的企业,全部要求安装环境监察辅助系统。(责任部门/单位: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园区)
6.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深入开展冶金、建材、VOCs等重点行业新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工作,建立“一户一档”,加强监管力度,确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实施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确保严格管控。开展铸造企业专项治理,推动企业改造提升治理设施建设,杜绝无组织排放。(责任部门/单位: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园区)
四、打好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战役
1.规范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深化落实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建立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每季度更新。建筑项目施工现场采用1500目及以上密目网对易起尘土体进行苫盖;工业企业堆场全部封闭或采用2000目及以上双层密目网苫盖。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巡查检查频次,实行常态化监管。对“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依法处罚,并视情况取消特许施工资格。(责任部门:住建委、城管委、交通局、水务局、土地整理中心、生态环境局)
2.完善扬尘技防设施。继续全面落实全区各类建筑工地红外摄像视频监控全覆盖和扬尘在线24小时动态监测全覆盖,新开(复)工项目在开工后20个工作日完成安装,建成区内的项目同时实现联网。(责任部门:住建委)
五、打好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战役
1.强化道路清洗扫保。按照市城管委统一部署,持续做好道路扫保“以克论净”。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的积尘浮尘,定期对城乡结合部、背街里巷等区域进行重点清扫。对城区33条可机扫水洗的道路实施机扫水洗,非冰冻期每日机扫水洗不少于4次,遇扬尘沙浮天气早晚各增加机扫、水洗、吸尘1次,并适时实施高空喷雾降尘作业,冰冻期每日机扫吸尘不少于4次,遇扬尘沙浮天气早晚各增加机扫、吸尘1次,对其他9条小街小路在加强人工扫保的基础上,利用小型电动机扫车上路作业,最大限度抑制道路扬尘。(责任部门/单位:城管委、交通局、各乡镇、园区)
2.统筹开展全区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2019年渣土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渣土源头监管全覆盖、运输车辆全密闭,实现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规范化管理。(责任部门/单位:城管委、各乡镇、园区)
六、打好面源污染管控战役
1.加强裸露地表扬尘治理。持续强化裸地治理,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蓄水、苫盖等治理措施。开展新一轮排查,实现裸地数据库动态更新,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蓝天保卫战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裸露地表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底前,开展2019年314块裸露地块识别情况实地详细排查。经排查确认的裸露地块,6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
2.全面加大露天焚烧防控力度。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不断提升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力度,在重点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用好用足高架视频,强化焚烧火点的巡查和执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责任部门/单位:农业农村委、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园区)
3.加大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管控力度。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发现违规经营的坚决取缔(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局)。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各餐饮经营单位及场所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发现未安装的立即停业整顿,对已安装的餐饮单位,加强动态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与排风机同步运行、定期清洗。(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
4.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要求。根据《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全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责任部门:公安静海分局)
5.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力争2020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进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责任部门/单位:种植业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各乡镇、园区)
七、打好移动源污染管控战役
1.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继续实施静海城区中重型货车限行措施,通过优化行驶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完善静海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持续完善优化交通疏导方案。加强现场疏导,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责任部门:公安静海分局)着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调整货运方式,坚决调整不合理的运输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推动我区钢铁行业物料实现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上的柴油货车及清洁能源货车运输。(责任部门:交通局)
2.全面开展路检路查。继续强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充分利用手持和遥感监测设备,加强以进津主要路口、环线和主要联络线以及大邱庄、子牙等区域为重点的机动车排放检测,严查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每周组织路检路查不少于三次。(责任部门:公安静海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
3.强化柴油车大户制管理。持续完善用车大户企业管理档案,对区内21家柴油车保有量20辆以上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入户排查,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上传到机动车大户管理系统。开展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集中停放地排查并建立清单。(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
4.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实施长效监管,禁止不达标的工程机械入场作业。严格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管控要求,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处。(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水务局)
5.加强加油站等油品销售单位管理。对本区销售的车用汽柴油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依法处理,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重点查处流动加油车售油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商务局)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装置不正常运行等问题,依法处罚并督促尽快整改到位,最大程度降低加油站VOCs的排放。(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
6.坚持工业企业错峰运输。对钢铁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运输,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责任部门:交通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八、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战役
1.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以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为指导,建立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不断完善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将涉气企业全部纳入管控清单,全面落实“一厂一策”管控要求,保障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污染物减排管控到位。(责任部门/单位: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园区)
2.强化执法检查。持续加大重污染天气期间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监察辅助系统,严查重污染天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处罚。结合实际情况,重点企业实行值班值守和包保制度,严防死守,确保企业限产减排措施严格执行到位。(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
3.强化预警应对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不利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启动迅速、响应及时、效果明显。(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
4.开展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典型污染过程结束后,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对预警发布情况、预案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境效益等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形成典型案例,制定改进措施。(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
附件2
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
攻坚战役指挥部
为完成《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目标任务,我区成立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指挥部。
一、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总指挥部
成立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总指挥部。
总 指 挥:金汇江
副总指挥:刘峰、张炳柱、涂强、罗振胜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8个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整改办,主任由涂强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的总体协调、推动、督查。分指挥部设在各牵头部门,负责各攻坚战役的协调、推动、情况汇总等工作。
二、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分指挥部
(一)燃煤污染治理战役分指挥部
指 挥 长:刘 峰
牵头部门:发改委
责任单位:城管委、商务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静泓公司、供电公司,各乡镇、园区
(二)产业结构调整攻坚战役分指挥部
指 挥 长:张炳柱
牵头部门: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三)工业污染治理战役分指挥部
指 挥 长:涂 强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工信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园区
(四)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战役分指挥部
指 挥 长:涂 强
牵头部门:住建委
责任单位:城管委、交通局、水务局、土地整理中心、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园区
(五)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战役分指挥部
指 挥 长:罗振胜
牵头部门:城管委
责任单位:交通局,各乡镇、园区
(六)面源污染管控战役分指挥部
指 挥 长:罗振胜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公安静海分局、农业农村委,各乡镇、园区
(七)移动源污染管控战役分指挥部
指 挥 长:罗振胜
牵头部门:交通局
责任单位:公安静海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委、水务局、城管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工信局,各乡镇、园区
(八)重污染天气应对战役分指挥部
指 挥 长:涂 强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工信局,各乡镇、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