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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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静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71289628XG/2020-0062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办发〔2020〕 26 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静海区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20年静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202099日区政府第31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2020静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全渠道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今年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聚焦对权力的监督,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要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行政职能调整情况,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公开。要全面公开本机关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下属单位等信息,全面反映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要加大会议公开工作力度,在政府网站开设会议公开专题,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制定的政策文件,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区政府办、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落实)

(二)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邀请辖区居民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和乡镇街会议,列席和决策事项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座谈会、专人接待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我市、区的文件要求,区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于202011月底前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区人民政府要指导村和社区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区政府网站要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现有的公开专栏进行调整,确保所有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均有专门页面集中公开相关信息,保证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区司法局要在2020年底前组织全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报区政府审定后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文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文件自身效力情况及时进行立改废,通过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对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在网页上予以标注,做到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各行政机关要抓好对公文的规范管理,认真履行公文制发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程序,在公文起草环节做好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以主动公开为主,压缩依申请公开公文的数量,对标注不公开的公文,必须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列明不予公开的理由。要在公文上明确标注公文的有效期限。各行政机关要对本单位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成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着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加强舆论引导,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用好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丰富内容形式,增加发布频次,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各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或局长(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政策文件均应进行解读。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得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要重点解读文件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提升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要切实抓好已经制定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文件在政府网站一经公开即代表文件正式发布,不能以还未收到纸质文件为由而延缓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区市场监管委牵头落实)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完善信息主动推送方式,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公布一件事一次办的办事指南、工作规程、操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区政务服务办牵头落实)

四、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着力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涉及到的有关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未公开的要主动公开。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在各类媒体播放科普作品、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应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应采取加密处理、上提一级管理、缩小接触范围等措施进行保管并妥善处理,疫情结束后应及时进行销毁。(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网信办、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制度执行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就业、招生录取、医疗医保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底前,区应健全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中应设置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公开内容,应紧紧围绕民生、环保、征地、房屋征收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含金量,主要应以文件类政府信息为主,原则上不再发布工作动态和新闻报道。(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政府信息,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尤其是涉及房屋、土地征收类信息,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指导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加快构建具有我区特色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政府部门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向其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设在本机关办公室,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三)强化培训工作。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各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

(四)规范考核评估。各行政机关要认真梳理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设置,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优化第三方评估,清理规范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

各行政机关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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