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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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静海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决定
索   引  号 :
1112022371289628XG/2021-0005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办发〔2021〕1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静海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静海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津静海政办发〔201869)予以废止。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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