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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静海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静海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5年8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