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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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静海建设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000200715W/2020-0029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发〔2016〕 14 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静海政发〔2016〕 14 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静海

建设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安全静海建设纲要(2015-2020年)》已经2016年5月19日静海区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5月26日
 

安全静海建设纲要(2015-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开展安全天津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沉痛教训,按照《安全天津建设纲要》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提升我区安全保障水平,努力建设安全静海,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所涉及的安全建设范围,主要是在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而采取的预防、控制、救援措施及相关工作。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领域不适用本纲要。
  一、全面把握总体要求
  1.背景和意义。安全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静海人口密度大,工业化程度高,建设项目多,高危行业企业分布广、稳定性差,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区域安全风险也在不断上升。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尽管取得了良好进展,但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安全基础依然比较薄弱。特别是近年来我区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居高不下,暴露出安全发展理念不够深入,责任落实不够严格,防范监督不够到位,资质和标准管理不够规范,安全投入不够充分等一系比较列突出的问题。血的教训、生命的代价充分证明,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必须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把安全发展看得重而又重,抓得紧而又紧,横下一条心,拧成一股劲,坚决在安全静海建设上下真功、见实效。
安全静海建设是美丽静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全区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发展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以坚决态度严守安全发展红线,以铁的纪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啃硬骨头的精神解决各类突出问题,推动安全静海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2.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天津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进依法治安、体制强安、科技兴安、文化创安,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能力,强化安全保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繁荣发展。
  3.建设目标。到2020年,全区形成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各级属事责任的长效机制,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20%以上、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下降35%以上、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内,把静海建设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安全型城区。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和监督企业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筑牢安全发展的基层基础。加强主体责任体系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车间班组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关具体责任。建立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制度,每个企业都要设立专职安全工程师,每个班组都要配置专业安全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道工序、每个岗位。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分级分类形成系统完备、科学明确、运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情况日报制度,每个企业都要设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电子监控系统,并与全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联通,按照规定格式每日上报有关情况。完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制度,企业员工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技能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培养和树立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负责安全、人人都是安全监督员的良好机制。建立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告违法企业名单,并在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必要限制。深入实施千企转型升级行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引进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淘汰“散弱低粗污”企业。
  5.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综合监管、直接监管有机结合,形成分工科学、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部门监管体系。深入落实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加强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安全监控“一张网”,实现部门、街镇、企业及重要节点间互联互通,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在线全程监控。实施安全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完善素质培训、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机制。深入落实相关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服务。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核把关,严格安全准入,规范审批流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工艺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项目一律不得投产。
  6.强化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区、街镇、村(社区)三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属地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风险点、风险源,严抓、严查、严处,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建立安全检查、整治长效机制,全区每半年一次、乡镇和园区每季度一次,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单位、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完善明查暗访机制,建立由安监人员、专家、志愿者组成的专门队伍,有针对性地对问题企业、问题项目、问题场所等进行暗访侦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曝光、及时整治。
  7.强化各级属事责任。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管”的原则,明确区、乡镇(园区)、村居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企业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岗位都有与之相匹配的安全生产属事责任,把属事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家企业、每个岗位,做到“有人管事、有职行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有效问责”。
  三、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建设
  8.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以严的决心、铁的手腕,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力度,努力实现“安全隐患消除、企业合规合法、常态管理到位、科技手段监控、安全责任落实”的目标。严格落实《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严格危化品企业准入,建立被监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轻微违法行为记分制度、行政检查标准化制度、监管企业黑名单制度等。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和车站、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推进化工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控体系,在中小型化工企业实施基本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实施危化品储存分区、分类、分库管理,严格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场、危险品输送管线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专用设施建设力度。优化企业布局,完成外环线以内及城市建成区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推进中小型企业迁至合规设立的园区,大型项目向南港工业区集聚。
  9.实施工业重点领域安全工程。全面加强冶金、医药、机械、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灼烫触电、粉尘爆炸、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严格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实施大型金属冶炼设备、液氨冷库、煤气柜等重点部位自动报警和安全连锁改造,提高安全管理自动化水平。
  10.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工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项目申报、“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特别是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冶金、铸造、木制家具制造、皮革、橡胶制品、有色、纺织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重点监管,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通过建设活动,实现用人单位接触职业危害岗位和环节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到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1.实施交通运输安全工程。全面加强道路、公交等交通运输安全建设,切实做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着力整治道路运输秩序,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加强交通标识、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完善道路高清监控网络,加强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装备技术要求审查,建立营运驾驶员培训考试记录档案和信息平台、黑名单信息库。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监管,完善运营监控系统,实行安全保护区巡查制度。全面完成桥下空间占压治理任务,提高城市道路养护水平。强化油气输送管网监管,全面治理管线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问题。
  12.实施建筑施工安全工程。全面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高大难深等项目重大风险源管控,努力建设平安工地、文明工地。重点强化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水库大坝、市政管网等关键施工环节监控,加强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环节管理,完善施工过程“痕迹管理”和“跟踪管理”,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严格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做到应招尽招。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和追溯机制,“两书一牌”制度落实率达到100%,确保建筑质量,打造百年工程。
  13.实施公共场所安全工程。切实加强车站、地铁、商场、旅游景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完善巡逻检查、守卫防护、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等保卫制度。严格落实娱乐场所法人责任制和实名制登记,强化日常管理、抽查检查和监督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动态升降、重点严控。加强校园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改校舍、实验室、机房等部位的安全隐患,规范食堂、校车管理,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确保学生食品和交通安全。建立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实行安全分类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及监管职责,科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严防消防、拥挤和踩踏事故。
  14.实施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防汛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运营安全。强化供电厂网协调配合,全面提升配电网网架结构、负荷供应能力和装备技术水平,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开展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占压清理整治,加强高中压管线、门站、储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高压输配“一张网”。健全供热站点、热力管网安全运行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热锅炉房实施改造、并网。合理确定加油、加气站布局,完善设计施工和运营标准规范,建立部门联合抽查制度,推动部分加油站储油罐更新改造、社会加油站安全提升,坚决取缔“黑油站”、“黑气站”。全面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定安全评估等地方标准,建立健全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和维保单位量化考核制度,积极推进建立住宅电梯应急资金池,落实好房屋大维资金电梯维修改造费用便捷提取的政策措施。
  15.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用的安心。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信息平台,强化安全源头控制。继续实施放心馒头、放心肉等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和问题食品召回制度。严格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行餐厨废弃物规范化处理,建立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实施药品质量全程监管,建立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上市后再评价的全过程技术监督审评管理体系。健全“智慧药监”电子监管系统,强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管,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乡镇快速检测室,扩大抽查检验覆盖面。
  16.实施公共消防安全工程。完善消防网格化防控体系,筑牢以“四个能力”为重点的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加强消防站和供水、通信、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强化装备力量,提高特种消防能力,严防消防救援次生灾害。落实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积极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建立行业系统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定期通报和告知制度,实现易燃易爆危险品信息监测网与消防部门互联互通。加强消防应急救援培训,提高战勤保障能力,着力提升消防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四、着力完善安全建设保障体系
  17.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将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形成科学合理、安全宜居的空间布局。统筹规划产业集聚区、人口集聚区、综合服务区等功能分区,注重工业区、生活区的有效防护隔离,合理控制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比重。落实好危险品管线专项空间规划,形成危险品管线控制廊道。加强区域防汛、除涝、抗震、应急避难、人防等领域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安全防范水平。
  18.完善科技支撑体系。搭建集科技创新、检测检验、咨询认证、推广应用、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安全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传感、卫星定位等技术,建设统一的安全数据库,实现空间地理、安全设施、物品存储、救援力量、处置方案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19.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开展24小时应急值守与动态监测,实行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建立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体制,实现现场处置(指挥车)、应急指挥中心(安监局信息中心)、区信息中心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加强应急预案编制,深入开展应急演练,规范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程序。优化配备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应急装备水平,落实巨灾应急储备金制度。
  20.完善安全文化体系。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维护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进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相结合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积极推进多层次创建行动,加快建设安全区县、安全街镇、安全园区、安全社区、安全企业、安全校园、安全工地、安全交通、安全场站等。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示范岗”, “安康杯”竞赛。
  21.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发展长效投入机制。区政府每年设立不低于600万元的安全静海专项资金,用于信息化监控、事故隐患治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等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全面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推动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22.完善监管队伍体系。设立静海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各乡镇和各功能园区设立执法监察中队。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设置单独的安全监察科或安全监察办公室,落实直接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服务。配足监管人员,各乡镇、园区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必须配备10名(含)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并保持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相对稳定。建立村居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制度,每个村居社区明确至少2名村居社区干部担任安全生产协管员,积极探索建立以安全生产管理为主、多元合一的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
  五、全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23.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扩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范围,增加区纪检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为成员单位。推进监管部门与组织部门、监察部门、司法部门联动,完善专家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制,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安评环评机构等中介组织参与安全管理。
  24.实行更严格的检查考核。将安全静海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终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考核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能力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完善督查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将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等作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指标。
  25.实行更广泛的社会监督。完善手机一键直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举报监督机制,设立安全静海建设监督平台,鼓励社会公众与企业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问题督办、跟踪反馈、举报奖励等制度。强化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曝光揭露违法违规行为,跟踪报道热点问题,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监督网络。
  26.实行更严厉的责任追究。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整改不到位“零容忍”、责任不落实“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健全和完善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行业禁入、刑事处罚等综合追责体系,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27.形成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静海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要求,将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细化分解,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落实、取得好效果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把安全静海建设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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