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静海政发〔2017〕 41 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
对国务院安委会第五督查组反馈意见涉及
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9月22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5督查组反馈了督查我区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五督查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大邱镇政府存在的问题,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意乐(天津)铝制品有限公司、天津盈达气体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安全隐患实施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一、挂牌督办的问题、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督办责任单位。
(一)大邱庄镇安委会对部分企业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检查表(企业层面)》不规范的情况审查力度不够。整改责任单位:大邱庄镇政府,督办责任单位:区安委会。
(二)天津市爱玛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南区,产品为电动自行车。该公司展厅内部分消防栓箱内未配备消防水带、水枪;厂区部分地上消防栓配套的消防器材箱内缺少消防栓扳手和水枪;办公楼一楼机房、全厂高压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未设置应急照明灯;涂装车间北侧的应急疏散门是电动推拉式,应改为向外开启式;装配车间内部分吊钩缺失防脱落保护;地下消防泵的电机外壳未设置接地保护;车间内油漆味较大,员工佩戴的是普通防尘纱布口罩,应配备过滤式防护口罩;对于喷漆工,应配备全面罩过滤呼吸器,穿长袖工作服;作业现场未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牌;对部分职业健康体检异常员工,未按要求进行复查。整改责任单位: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督办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安监局。
(三)意乐(天津)铝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静海开发区新区和山路汇海道,产品为高档建筑水暖器材。该公司厂区内已经停用的天然气调压管道应予以拆除或采取切断措施;电保温炉控制柜下部安全护罩缺失,电缆挠性连接螺纹管开裂,工作平台一侧未设置安全护栏;熔铝炉天然气管道阀门组周围2m范围内,设有非防爆的配电柜和开关箱;现场安装的部分天然气泄漏检测设施不具备声光报警功能;起重设备未在明显部位设置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标志;熔铝炉和冲压机械手车间空气污浊,通风不畅,通风设施不完善。整改责任单位:意乐(天津)铝制品有限公司,督办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安监局。
(四)天津盈达气体有限公司坐落于大邱庄镇现代钢铁产业园区内,产品为氧气、氩气、氮气等。该公司氧气管道设置的静电导除接地装置不规范,不符合《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07)第12.0.17条规定;厂区内的工艺管道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色、安全标识;液氧、液氮球罐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在明显部位设置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标志;连接氮气球罐的管道安全阀放散管口距离地面高度只有1.5m, 不满足《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第7.1.7条规定;现场设置的噪声检测结果告知牌中,缺少噪声检测标准和检测日期,且检测数据长期未更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发布时,报告编制单位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处于过期状态。该报告发布日期为2016年7月29日,但报告编制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设计院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6月30日;建议依据《工业企业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3.9条的要求,核实循环水冷却塔与周边道路、建构筑物和设备设施的安全间距;建议依据《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07)第3.0.3规定,核实空气吸风口与炼钢生产装置、煤气柜等安全间距。整改责任单位:天津盈达气体有限公司,督办责任单位:大邱庄镇人民政府、区安监局。
二、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被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单位和企业要立即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认真落实整改,于9月3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后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到期未能整改完毕的责任单位,将按照“铁面、铁腕、铁心、铁规”要求,依法予以高限处罚,严肃追责问责。
(二)挂牌督办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作为督办责任单位,要立即明确督办人员、职责、措施、验收程序等督办工作要求。积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确保在时限要求内完成整改工作。
(三)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三级联签”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整改情况逐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整改落实情况立即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并由环保安全问题落实整改驻区现场督办检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审验收。经整改单位负责人、区主要领导、环保安全问题落实整改驻区现场督办检查组负责人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三级联签工作单》上签字后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对挂牌单位和企业予以摘牌。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