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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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静海区建设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 物流园“国检试验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000200715W/2020-0034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人〔2017〕 6 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静海区建设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

物流园“国检试验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以下简称“海吉星”)的行业引领作用,打造服务京津冀,辐射三北,提升农产品、食品、冻品安全供给质量的先行区,实现以进带内,以内促外,进出便利,集物流、口岸查验、检验检测、信息化、服务优化、功能齐全,管理科学高效领先,具有真正意义的“内陆港”和示范作用的创新试验区,繁荣静海经济。根据天津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静海区政府为主体的建设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蔺雪峰

副组长:张炳柱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商务委、静海检验检疫局、静海镇、国际商贸物流园管委会、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国检试验区”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

  任:傅玉波(区商务委主任)

副主任:刘岩芳(静海检验检疫局局长)

办公室工作人员:区商务委外贸科和静海检验检疫局监管科工作人员。(工作小组为临时性领导小组,待申报完成后自行解散)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国检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2.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制定落实国检试验区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

3.协调对接天津市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及天津检验检疫局的相关工作。

三、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国检试验区的申报工作。

2.负责相关部门的协调,推进国检试验区建设工作。

3.负责建设工作的督办、检查、指导工作。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政府负责向天津市政府汇报国检试验区建设工作意向,商请天津市政府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建设申请;在试验区建设、运行过程中,负责协调检验检疫、海关等相关部门。

区商务委负责制定国检试验区有关扶持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静海检验检疫局负责向天津检验检疫局汇报国检试验区建设工作情况;负责配合天津检验检疫局推进国检试验区建设及验收等工作;负责做好国检试验区建成后区的机构设置,承担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静海镇和国际商贸物流园管委会负责做好对海吉星政策扶持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海吉星国检试验区建设规划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海吉星负责向区政府、静海检验检疫局提出建设国检试验区的申请;负责按照国检试验区标准制定建设方案,并按计划落实;在试验区建成后,负责配合静海检验检疫局对区内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冻品等进行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负责按照国检试验区要求管理进出口相关工作。

 

 

 

 

                                                          20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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