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静海政发〔2017〕 34 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静海县福明树脂有限公司等
4家生产经营单位较大以上安全
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近期区安委会办公室对查出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进行了定性分析。依据《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挂牌督办规定的通知》(静海政办发〔2013〕27号),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静海县福明树脂有限公司等4家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实施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一、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督办单位
(一)静海县福明树脂有限公司坐落于静海区陈官屯镇104国道东侧陈大路南侧,产品为酚醛树脂、对叔丁基苯酚。该公司存在的隐患问题是环保污染治理设计未进行安全论证;设备、设施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和防控责任单位:静海县福明树脂有限公司,督办单位:陈官屯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
(二)天津爱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坐落于静海经济开发区,产品为自行车。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焊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隐患治理和防控责任单位:天津爱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督办单位:静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安监局。
(三)天津市富嘉布艺椅垫厂静海分厂坐落于大丰堆镇前明村,主要生产椅垫、靠垫。该公司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车间内粉尘清扫不及时,物料堆放混乱等。隐患治理和防控责任单位:天津市富嘉布艺椅垫厂静海分厂,督办单位:大丰堆镇人民政府、区安监局。
(四)天津松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坐落于独流镇莲花工业园区,产品为糕点、豆制品。该企业一台1吨立式承压蒸汽锅炉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办理使用登记。隐患治理和防控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督办单位:独流镇人民政府、区市场监管局。
二、具体要求
(一)对区政府挂牌督办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或局部停业整顿,严格落实挂牌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监督,确保高标准实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予以行政处罚。
(二)较大隐患挂牌督办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存在较大隐患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为督办单位,应当确定较大隐患治理督办工作方案,明确督办人员、职责、措施、验收程序等督办工作要求。加强对挂牌的较大隐患的跟踪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和警告。
(三)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的企业是较大隐患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较大隐患治理和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据《县人民政府较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较大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方案和整改完成期限。要积极配合督办工作,及时向督办单位通报较大隐患治理进展情况。
(四)责任单位应当按期完成较大隐患治理,在治理期限届满前向督办单位提交较大隐患治理验收的书面申请,申请验收。督办单位收到责任单位验收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现场审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摘牌。督办单位对隐患整改不能按期完成或整改无望的企业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区安委会(安委办)定期对较大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向全社会公布。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