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静海政发〔2019〕9 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天津市静海区腾信百货销售广场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天津市静海区腾信百货销售广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具体情况如下:
天津市静海区腾信百货销售广场位于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中旺村中心街邮局东50米。2019年1月30日通过对天津市静海区腾信百货销售广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1、商场内未设置排烟设施;2、商场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商场未设置消防应急通讯;4、水系统未设置增压、稳压设施、消防水箱、消防水池;5、商场部分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已设置的喷淋头下方存在货物;7、警铃未设置在报警阀室外部;8、部分应急照明未通电;9、一处安全出口未直接通向安全区域;10、一处楼梯间未设置封闭楼梯间;11、商场存在私自扩建钢结构且未涂防火涂料;12、商场内货架摆放密集,消火栓两条水带不能同时达到最不利点。消防支队已责令天津市静海区腾信百货销售广场在2019年4月30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整改责任人:杨丽萍、翟福庆
责任单位:天津市静海区腾信百货销售广场
主管部门:静海区政府
监督部门:静海区消防支队、区应急管理局
对上述重大火灾隐患,区住建委、区应急管理局、中旺镇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时限,制定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应急预案,限时解决,区政府将把上述重大火灾隐患督改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