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静海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
地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我市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工作,建立起分类科学、定位明确、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区政府决定成立“静海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罗振胜 副区长
副组长:张占佳 市规自局静海分局局长
王润喜 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康学知 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张金伟 区发改委副主任
孙红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武学起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单 旭 区水务局副局长
刘庆尧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刘 庆 区交通局副局长
刘清治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朱秀夫 区政务服务办副主任
王保强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朱学彬 大邱庄镇副镇长
周作洪 团泊镇副镇长
姚玉进 杨成庄乡副乡长
肖海涛 大丰堆镇武装部长
张 华 良王庄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康学知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主要职责
(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二)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优化调整工作直接影响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进度,保护区管委会与区规自局要做好相关协调配合,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加快推进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
(三)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业务指导工作。
(四)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独流减河段)权属市水务局大清河管理处管辖,区水务局协助做好与大清河管理处的联系、协调工作。
(五)北部区域位于西青区界内,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委、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协助做好与西青区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六)保护区周边乡镇、园区按照《天津市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规划(2017-2015)》的工作任务配合领导小组做好试点工作。
(七)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好本底调查、建立数据库、科学评估、规划编制等工作所需经费。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