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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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印发静海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000200715W/2020-0053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发〔2020〕 19 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印发静海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

管理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静海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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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

管理工作的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发〔20192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以全面强化绩效理念、科学构建管理机制为重要抓手,逐步拓展管理对象,优化管理链条,扩大管理范围,压实绩效责任,确保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在此基础上,要持续推动预算绩效全方位管理格局更加系统科学,全过程管理链条更加优化顺畅,全覆盖管理体系更加丰富完善,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实施效果、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公共服务质量与效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一)制度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系统研究制定涵盖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形成以《落实方案》和若干配套办法构成的“1+N”制度体系。完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组织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个性绩效指标体系,推动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夯实基础。

(二)各项管理举措全部落地。强化预算资金管理绩效导向,建立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管理链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闭环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环节,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

二、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一)综合管理制度。区财政局要结合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程统筹安排制度体系建设,围绕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加快出台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办法。

(二)分行业领域制度办法。各部门要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推动研究制定本部门行业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将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内部职责,形成协调统一、上下贯通、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

三、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一)完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在参照市财政局分类制定的基建工程(修缮)、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纪检监察、监督检查、设备(装备)购置、科研项目、文体活动、租金物业费等17类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的基础上,区财政局要系统梳理区级支出项目,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动态调整完善机制。

(二)完善分行业分领域个性绩效指标体系。在应用市财政局制定的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等16个行业领域的个性绩效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梳理反映本部门履职效能的核心指标,收集、整理和更新行业标准,配合区财政局不断推进完善个性绩效指标体系。

四、深化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一)全面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各部门要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出具绩效评估报告,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区财政局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全面落实事前绩效评估制度,逐步扩大事前绩效评估范围。

(二)全面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各部门在编报部门预算时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将所有政策和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项目入库和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随部门预算同步报送绩效目标。区财政局要严格绩效目标审核,与部门预算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年度执行中,各部门申请新增或调整变更项目预算时,要同步报送绩效目标。区财政局在下达预算时要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三)全面实行绩效“双监控”。要组织做好部门日常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将监控范围覆盖到所有项目支出。各部门负责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全面开展日常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双监控”,并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区财政局根据需要开展重点监控,对预计当年项目无法执行、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资金,及时收回统筹使用。

(四)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各部门负责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选择本部门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部门评价,原则上以5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抽查复核,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财政评价

(五)全面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各部门要综合运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重点评价等绩效结果,将绩效结果作为本部门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区财政局要完善绩效结果报告、反馈、通报和问题整改机制,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结果刚性约束,建立奖优罚劣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绩效结果,有效的支出要安排,低效的要削减,无效的要问责。

(六)全面推动绩效信息公开。区财政局负责建立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选取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报告随预决算草案报送区人大,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逐步将本部门除涉密项目外的全部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报告等绩效信息随部门预决算同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拓展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

(一)探索推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区财政局负责组织研究和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方法,组织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等试点工作。

(二)探索建立全口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区财政局负责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实现绩效管理“三本预算”全覆盖。逐步推动绩效管理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地方政府债务项目拓展。

(三)稳妥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稳妥推进区级政府收支预算绩效管理,参照市级政府收支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预算收支结构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债务风险与可持续等方面,逐步建立区级政府收支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支撑体系

(一)推进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要求,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等管理系统无缝衔接,把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环节。

(二)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绩效管理。区财政局应加强第三方管理,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对第三方参与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评审、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以及绩效管理咨询等工作进行规范。加强业务培训,监督履约质量,推进第三方机构、专家队伍建设。

    七、组织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聚焦落实任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区财政局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财政部门牵头,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具体实施,人大、审计等履职监督,社会力量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明确部门内部责任分工,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完善督导机制,强化责任约束。各部门要加大对本系统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人员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各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督导,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作为安排部门预算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