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静海区2020年消费扶贫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静海区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3月9日
静海区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总体要求,根据国家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工作部署,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新冠病毒疫情带来的困难,铆足干劲,滚石上山,以消费扶贫助力受援地区脱贫工作圆满完成,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消费扶贫为抓手,以拓宽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渠道、稳定脱贫成果为目的,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拓宽受援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难点和堵点,推动受援地区产品融入天津大市场,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静海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消费扶贫对象,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静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带头示范,党政干部率先垂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收官之年消费扶贫新格局。实现全年消费扶贫5500万元总任务,其中镇原县2100万元,天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其他地区3400万元。
三、工作组织
建立静海区消费扶贫专项工作小组,副区长张炳柱任组长,商务局康学知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和区直单位,各人民团体。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消费扶贫日常推动工作;负责与镇原县有关部门协调对接;负责选定贫困地区农产品货源供应渠道;负责组织有关企业市场化销售;负责统计、汇总、上报。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市场化运作,建立科学供应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范消费扶贫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化运作的流程。一是与受援地区协商确定扶贫产品供货企业或者合作社,所选市场化供货渠道必须为贫困县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带贫成效真实可信,所销售的扶贫产品必须证票齐全,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机制,且必须经过受援地区有关部门严格认定(扶贫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合作社需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检验合格报告、随货票据等相关资料)。二是加强对参与我区消费扶贫的企业规范,在销售价格和质量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组织市场主体及时报送扶贫产品销售数据,保证带贫成效清晰,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坚决防止打着消费扶贫旗号敛财牟利。三是俯下身子,实地调研,与当地有关部门紧密衔接,详细掌握小麦、面粉、杂粮、黄花菜、苹果、各种肉类、夏菜等农特产品供货量和价格,并督导受援地区相关部门将采购品纳入认证体系,考察合作社带贫成效,实现我区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的帮扶目的。(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全力拓宽销售渠道
消费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发挥本区爱心企业优势资源,引导企业共同参与。一是支持有基础、有诚信的市场主体与受援地区建立长效消费扶贫帮扶模式,以质优价廉的特色产品帮助受援地区打开市场。协助金仓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在镇原县建立消费扶贫采购基地,为我区带来更多符合消费习惯的扶贫产品。二是推动康福百佳、岳城食品、海吉星等企业与受援地区有目标的签订采购协议,促进甘肃省贫困地区农副产业发展,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致富。三是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国家层面线上主要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扶贫832等平台,我区层面线上主要依托金仓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多兴庄园等电商平台,优化供应链服务,抢占受援地区农产品在天津地区的销售份额。线下优选商场、大型超市、便利店、菜市场等设立受援地区农产品爱心专柜。供销社系统内商场超市开设消费扶贫爱心专柜和旗舰店,展卖受援地区特色农特产品。(责任单位:商务局、供销社)
(三)党政机关率先示范,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一是各单位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结合各自职责和分管领域,做好本领域内消费扶贫行动的组织和发动,统战部要号召广大统战系统积极践行“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光彩精神,通过“以购代捐”、“以买带帮”的方式采购扶贫产品。工信局鼓励民营企业献爱心、促消费。商务局鼓励商贸企业、外资外贸企业加大对受援地区产品的采购力度。工商联要积极组织商会协会参与到消费扶贫奉献大爱的队伍中来。二是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费扶贫任务要求(指标任务附后),积极推动扶贫产品进学校、进食堂、采取“以购代捐”、“以买带帮”等方式,通过职工福利、食堂采购、慰问品发放等方式落实消费扶贫任务,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垂直管理单位完成的市属相关单位消费扶贫任务,也可算作我区任务数)。三是建立点对点精准帮扶模式,已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的乡镇,进一步加强帮扶力度,可将帮扶方式由资金援助向消费扶贫方面倾斜,通过协调当地一级政府,直接从建档立卡贫困户手中收购农副产品。已建立结对认亲关系的党政机关领导,通过发挥各自力量帮助结对认亲户销售肉兔、滞销产品等方式实现靶向发力,精准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和区直单位,各人民团体)。
(四)创新消费模式,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探索创新消费扶贫新模式,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开展消费扶贫,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开展消费扶贫,打通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构建稳定的市场化供销机制。一是利用大平台、对接大市场, 鼓励海吉星建立专门的蔬菜、水果、肉类消费扶贫专区,协调市有关部门加强对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指导、扶持和宣传,把脱贫攻坚与解决我市“菜篮子”问题相结合,引导受援地区商户在我区设立展销专区、批发点,全面形成长期稳定的市场化销售模式。二是建立消费扶贫数据库,明确政策支持和奖惩机制,鼓励我区企业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帮助受援地区特色产品开拓市场、扩大销路,确保消费扶贫工作有序深入开展。三是开创“订单农业”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受援地区长期合作,实现农特产品生产与市场消费需求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商务局、合作交流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委)
(五)双向开展扶贫活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走出去组织活动”。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受援地区,联合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鼓励企业参加“津企陇上行”签约对接活动。二是“请进来参加展卖”。结合“华博会”、“津洽会”、“国家扶贫日”、“天津消费扶贫展”等活动契机,邀请受援地区参加优质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帮助受援地区搭建销路和平台。三是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报道体系,广泛宣传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的经验做法,推介农产品品牌。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好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户进行宣传表彰,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选出一批消费扶贫开展较好的优秀典型事迹,通过市合作交流办,报送市级及国家层面宣传,扩大典型事例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责任单位:商务局、供销社、合作交流办、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落实,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消费扶贫工作,采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对不作为不担当、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圆满完成我区消费扶贫目标任务(各部门针对镇原县特色产品进行采购)。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例会制度,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听取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全区消费扶贫工作形势,汇总通报各单位目标进度完成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解决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每月报送一次消费扶贫任务完成情况和采购相关证明。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保留进销凭证,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及时跟踪统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每月25日前,各单位反馈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区商务局将通报工作进度,并以专报形式并报区领导。
(四)密切联系沟通。建立全区消费扶贫专项工作联系机制,各街镇及相关部门要明确消费扶贫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要确保联系渠道畅通。
(五)健全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消费扶贫评价体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任务,办公室将依据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全区上下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多措并举、精准实施,真正汇聚起消费扶贫的磅礴力量,全面助力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附件:消费扶贫任务分解表
附件
消费扶贫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元
市场化销售 | 单位 | 开展形式 | 目标任务 (万元) | 完成时限 | 累计 (万元) | 备注 |
农产品批发市场 | 依托海吉星市场进行市场化销售 | 2558 | 2020年 | 2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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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金仓互联网、多兴庄园、好邻居等 | 通过商场、超市、电商平台开展销售 | 500 | 2020年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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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 | 购买受援地区瓜子等原材料 | 600 | 2020年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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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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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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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采购 | 各乡镇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30/每个单位 | 2020年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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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团泊新城委、开发区、子牙开发区)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30/每个单位 | 2020年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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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街道办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5 | 2020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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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20 | 2020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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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规自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委、法院、检察院、交通局、水务局、财政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局、政务服务办公室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10/每个单位 | 2020年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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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商务局 | 组织辖区内企业爱心扶贫等 | 20/每个单位 | 2020年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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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委 | 食堂 | 5 | 2020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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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 慰问 | 80 | 2020年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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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170 | 2020年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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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静海分局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90 | 2020年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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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含教育系统)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300 | 2020年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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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含医疗系统)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200 | 2020年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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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50 | 2020年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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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40 | 2020年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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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城投、静泓、粮食购销公司)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30 | 2020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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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总公司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10 | 2020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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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10 | 2020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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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中心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2 | 2020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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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党校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10 | 2020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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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支队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10 | 2020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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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 食堂、慰问、工会福利 | 10 | 2020年 | 10 |
| |
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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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2 |
| |
总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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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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