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静海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全面依法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天津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津政办函[2020]29号),区人民政府决定设立静海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刘洪庆 副区长
副主任:李卫国 区政法委
芦致勇 区政府办
尚绪儒 区司法局
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公安静海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团区委、区网格化管理中心。
静海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承担社区矫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兼任。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