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天津市静海区第一次全国自然
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津政办函〔2020〕50号)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静海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曲海富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徐连昭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吉刚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红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余栋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强兆麟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振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田振刚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兼)
王广泉 区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刘家文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四级调研员
于 洋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俊峰 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汪少营 区交通局副局长
殷忠刚 区水务局副局长
蔡增路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刘小霞 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保强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郑庆东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 志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天众 区体育局副局长
王茂林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建林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周宝玉 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陈 洁 区红十字会四级调研员
王惠刚 区科学技术局二级调研员
韩玉臻 区气象局副局长
郭以平 区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有关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督促指导各区、各部门完成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本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