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静海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天津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有序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落实,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长金汇江担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张玉刚,区委常委、副区长曲海富,副区长刘洪庆担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