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静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分类办《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津分类办〔2021〕3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静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金汇江 区长
副组长:杨 阳 副区长
成 员: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和建设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司法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同志;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制定分类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扎实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委主任担任。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