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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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静海区重点项目统筹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000200715W/2022-0002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人〔2022〕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静海区重点项目统筹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重点产业项目的引进、审批、落地、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静海区项目统筹领导小组调整为静海区重点项目统筹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曲海富

副组长:赵春兴、杨阳、张永涛

成员:区发改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务服务办、区合作交流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土地整理中心、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人防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大项目办),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脱离本单位工作,实行集中统一办公,办公设备、经费由区发改委统筹配置,区财政给予保障。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等工作;负责部署全区重点项目工作任务;负责审定全区重点前期项目。

(二)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重点项目推动工作机制;负责提出年度重点前期项目;负责承接区招商引资攻坚战中项目落地建设(大项目办)工作组的职责,推动项目立项、取得土地到开工建设;负责跟踪、督导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执行,向领导小组报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负责收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协调推动,对于重大或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例会制度

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每两周召开1次工作例会(或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由区发改委召集,调度重点行业投资运行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需提请领导小组审议或协调的有关事项。

(二)重点行业调度机制

区农业农村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委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建立农业、工业、商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调度机制,实时掌握行业投资运行情况和行业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项目督导机制

区委督查室、区发改委加强督导检查,对各地各部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按月度进行通报。

(四)协同配合机制

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加强与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协调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协同配合,通过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投资项目质量评估的重点项目,同步纳入区重点前期项目。

四、重点项目

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重点推动项目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政务服务、住建、规资、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优化政务服务程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快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全力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原则上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的项目纳入区重点前期项目,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及区重点项目统筹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项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民心工程中的项目,通过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投资项目质量评估的项目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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