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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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海区宣贯“三个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000200715W/2022-0010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发〔2022〕1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静海区宣贯三个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消防规划(20212035年)》《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静海区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三个规划)分别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为确保三个规划全面贯彻执行,现印发《静海区宣贯三个规划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2317




静海区宣贯三个规划实施方案


《天津市消防规划(20212035年)》《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静海区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三个规划)分别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按照市政府、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三个规划的宣贯工作,确保规划全面贯彻执行,现制定《静海区宣贯三个规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夯实农村防火基础,推进队站水源建设,强化全民消防意识,整治突出火灾隐患,提升灭火救援水平,预防小火亡人事故和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宣贯原则

在贯彻执行三个规划上,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一)共管原则:消防工作是社会化工作,需要党委政府、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和全民共同参与。各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和管理、指导、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工作,摒弃消防工作消防干的片面认识。

(二)靠前原则:主动作为,靠前一步,各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将消防工作纳入执法检查、督促指导、考核评比等内容,避免出现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形。

(三)融入原则:各单位在规划调整、预算制定、行政审批、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充分考虑消防队站、水源建设,消防经费保障,消防安全隐患等因素,确保前期谋划部署到位,后期有序顺利推进。

三、宣贯内容

(一)《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明确和全面履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天津市消防规划(20212035年)》、《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静海区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各单位认真学习,全面掌握三个规划的内容,参照指导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三个规划目标任务分工表》。结合三个规划,区消防支队制定了《三个规划目标任务分工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工作任务部分具有宏观性,部分具有直接操作性;部分需要各单位直接落实,部分需要相关单位配合完成,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好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三个规划是全市和我区消防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文件。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的理念,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规划的内涵和意义,三个规划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宣传到位,贯彻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三个规划为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有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供了工作遵循和政策依据。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结合颁布实施的《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研究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规划落实。

(三)加强沟通反馈。在贯彻执行规划过程中,针对规划相关内容,区消防支队将按照市消防救援总队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规划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与区消防支队进行沟通,确保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同时,各单位要注重留存贯彻执行规划的相关档案资料,适时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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