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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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静海区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000200715W/2023-0002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发〔2023〕10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卫生健康\卫生健康综合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静海区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

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市爱卫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方案的通知》(津爱卫会发〔20211号),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丰富和发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加快静海区落实健康天津建设,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现将《静海区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56



静海区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市爱卫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方案的通知》(津爱卫会发〔20211号),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丰富和发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加快静海区落实健康天津建设,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战略决策部署,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创新思想,改进方法,着力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改善公共卫生环境,干预健康影响因素,保护重点人群,防控重大疾病,强化健康保障,调动社会积极因素维护人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为实现健康天津各项指标落实、建设美丽静海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创建实现全覆盖;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民健康素养水平和行为能力切实提高,大卫生大健康社会管理形成共识,达到健康天津行动阶段性目标,人均预期寿命在全市先进行列。到2030年,爱国卫生运动优势作用显著发挥,全方位多层次联动机制更加完善,健康静海格局基本形成,人均预期寿命83岁。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建立全社会健康管理机制

1.构建完善由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健康管理模式。发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社会单位的作用,强化纵向治理、横向联动,共同推进全社会健康管理模式的形成。建立健康危害因素审查评估制度,将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在各部门政策制定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实施中,优先考虑健康需求,减少健康危害因素,加大对危害健康行为的监督治理。(责任单位: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

2.构建完善预防康养和医疗相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完善配套制度,转换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探索资源整合、协同发展、共建共享共融的医防结合、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共同体,在重大慢性病、心脑血管、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等疾病防治中实现防、治、管、教、养全过程管理和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区域间和跨区域人员健康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共享。(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医疗保障局)

3.构建完善基层健康治理模式。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基层治理重要内容,形成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作用,将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和基层日常工作,筑牢爱国卫生基层基础。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充实防疫等物资储备。充实加强社区健康管理人员,培养健康管理指导员,以社区为单位,落实落细健康管理和服务内容,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对健康管理的依从性。(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应急管理局)

(二)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提升国家卫生区、镇创建质量。以国家卫生区、镇创建为平台,紧紧围绕卫生创建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各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管,有效破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难题,补齐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短板,逐步消除城乡差异,提升城市载体功能,打造良好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满意度。要加快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进度,2024年实现国家卫生区、镇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2.加快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严格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配置分类、转运设施设备,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推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源性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严格规范医疗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置,强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源性污水排放执法监管,确保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合理布局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快更新换代,保证正常使用。加快老旧菜市场改造升级,完善通风排风、垃圾收集各类设施。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持续开展厕所革命,提升城乡公厕建设和养护水平,在各类公共场所和大中型重点场所规划建设中,要做到公厕配置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财政局)

3.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城镇老旧小区、无主单位、平房和大杂院、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铁路公路沿线、河道沟渠、各类市场为重点,实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城乡垃圾,着力解决“十乱”现象和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加强各类建筑工地施工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杜绝建筑垃圾洒漏和扬尘;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加强河道管制,持续开展河道清洁行动,进一步改善提升河湖水质。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和畜禽粪污、秸秆资源化利用。组织发动经常性大扫除,净化绿化美化家庭和公共空间,保持环境干净整洁和空气清新通畅。(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4.强化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采取以环境治理清除孳生地为主,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为辅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坚持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相结合、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相结合、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减少病媒生物对生产生活环境的侵扰,预防登革热、寨卡病毒病、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染性疾病的暴发流行。进一步优化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据高病媒生物监测质量和水平。强化病媒消杀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病媒生物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病媒生物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防控意识。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经营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逐步完善失信约束机制,提升作业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生活方式

1.不断提高健康知识普及水平。加强专业宣传教育机构建设,提高专业人员健康知识普及能力。发挥好健康科普专家作用,丰富科普形式,将专业性和通俗性相结合,寓教于通俗易懂。鼓励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设增设健康科普栏目,满足公众获取健康知识的需求。学校和幼小机构应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年龄特点,开展健康知识灌输和健康行为引导。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医务人员健康教育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自我保健和为他人保健的能力。倡导公众人物在经过培训后,参与健康普及活动,提高健康知识传播的影响力。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普及宣传培训。(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红十字会)

2.持续开展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宣传。以讲文明讲卫生促健康等内容为主题,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等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和健康意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提高文明卫生素养。以防止接触性或聚集性疫情传播和恐慌焦虑情绪发生为重点,指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和压力排解。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等。建设无烟环境,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文明办、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区科协)

3.倡导绿色环保健康生活。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和垃圾分类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拒绝奢华浪费,引导群众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推广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等)

4.抓好社会心理健康建设。建立健全行政主管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培养心理健康师,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指导,支持拓展心理健康宣传疏导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

(四)扎实开展健康天津行动

1.推进行动任务实施。将静海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19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融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之中,同部署同推动,建立责任清单和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强化过程跟进。在实施中突出特色亮点,在打造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上取得实效,保证各阶段目标如期完成。把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融入各级各类创建和健康细胞建设活动中,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因地制宜开展健康镇村建设,建成一批健康镇村建设样板。加大控烟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和区域违法吸烟或吸烟不听劝阻等顽疾。(责任单位: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

2.加强健康天津行动考核和监测评估。健全完善健康天津行动考核和监测评估体系,对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定期开展考核和监测评估,做好结果运用。发挥好专家、学者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作用,在静海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的政策研究、过程评估和策略调整上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推动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要统筹协调,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广泛开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机制,加强工作保障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各社区、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技术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爱卫办,区财政局)

(三)创新手段,加大宣传动员

要总结、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和爱国卫生运动优秀成果,进一步扩大爱国卫生运动影响力和知晓度。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领导示范作用,引导志愿者、社会单位、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推动群众生活方式、基层发展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的重塑,将爱国卫生运动推向纵深发展。注重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从自身做起,形成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成为静海区落实健康天津建设的重要推动力。(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委宣传部)

(四)严明奖惩,强化考核评估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定期考核、评估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本市和本区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力社保局、区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