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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于洋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2023年7月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于洋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2023年7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