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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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出行品质 “十项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000200715W/2024-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静海政发〔2023〕28号
主    题 :
交通\公路交通;交通\综合交通;交通\交通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天津市静海区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出行品质

“十项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出行品质“十项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31220




天津市静海区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出行品质

“十项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市委书记陈敏尔、市长张工等市领导关于交通拥堵综合治理的指示批示要求,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和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进一步深化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打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服务保障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群众高品质生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遵循“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原则,紧紧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推进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格局,着眼未来五年规划,推动实施提升道路交通出行品质“十项攻坚”,着力补齐道路交通领域管理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全力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绿色的高品质城市交通出行环境,力争静海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在年内有所改善、五年内取得显著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系统优化交通组织,提升通行能力

1.开展路口优化提升行动。公安静海分局要着手对建成区进行区域交通组织优化,对主要路口实施精细化提升,对建成区交通信号配时进行优化,积极开展拥堵路段调研优化及精细调控信号灯配时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对拥堵路段车流特点及易拥堵原因进行分析统计,并精细化调控信号灯配时方案;根据道路交通流量特点,对津文路、东方红路、朝阳道等主干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方案不断进行优化调整,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2.开展精细优化行动。公安静海分局要充分借助外脑力量,深化大数据仿真应用,对中心城区关键性、控制性路口进行优化,打造一处治理科学、秩序良好的精品示范路口。公安静海分局、区交通局要针对跨河等交通通行节点,开展通行能力协调优化提升,提升道路交通区域联通能力。

3.开展施工区域提速行动。公安静海分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委要加强占路施工管理,采取“慢进快出、加速循环”、“区域单向循环、多支路分流”等措施,降低占路施工交通影响,保障重点工程施工建设与群众出行“两不误”。结合地铁工程“退围还路”,对团泊大道等道路科学实施交通设计。

4.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公安静海分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委及区城市管理委要优化提升辖区主干道交通安全设施,提高群众出行品质。

(二)建设大数据新生态和智慧交管系统

5.丰富城市交通“大脑”。公安静海分局要充分学习借鉴上海交通信号控制优化提升、杭州智慧交通城市大脑建设等先进经验,推动交通科技设施迭代升级。深化交通资源整合和大数据建设应用,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平台,强化交通管理服务支撑。

6.提供“绿波+诱导”服务。公安静海分局要加强交通信号控制平台和网联感知设备建设,利用交通诱导屏实时发布动态路况信息,通过地图导航使驾驶人实时掌握各类交通信息,为群众提供更高品质的智慧交管服务。加强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系统建设应用,精细优化信号协调控制策略,提升重点路段“绿波带”通行效能。

7.推广视频快处模式。公安静海分局要利用“交管12123APP视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功能,推行警保联动、网上定责和快速理赔,实现轻微事故快处快撤,最大限度降低对道路交通影响。

(三)改善文旅商圈区域交通环境

8.优化文旅商圈交通管理。公安静海分局要优化文旅商圈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和交通信号配时,完善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等科技管理设施和交警勤务设置,提升区域通行效率。区城市管理委要加强商圈、景区精准停车诱导。

(四)丰富护学模式,缓解校园门前拥堵

9.推行接送学生车辆“闪送快接”。区教育局要针对性开展调研,建立接送学生家长数据信息库,统一管理、“点对点”提示、精准引导,逐步实现接送学生车辆“闪送快接”。

10.实施平安入校工程。公安静海分局要设置交警护学勤务,在具备条件的学校门前设置学生入校通道,“一校一策”科学实施单向交通、临时限行管控等交通组织措施,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五)疏导保障就医车辆,快捷入院

11.破解就诊车辆入院难问题。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及区城市管理委要推进有条件的医院建设立体停车设施,鼓励医院职工绿色出行或院外停车,院内停车资源优先满足就诊车辆停放需求。

12.挖掘医院周边停车资源。区城市管理委要优化医院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设置,鼓励医院周边居住区共享停车资源,最大限度增加就医车辆停车泊位供给。

13.规范医院周边通行秩序。公安静海分局要优化重点医院车辆进出交通组织,完善医院周边交警勤务设置,强化交通疏导和违法治理,规范动静态交通秩序。以静海区医院、静海镇医院及静海中医院等医院为重点,优化入院车辆排队通道设置,提升入院车辆通行效率。

(六)强化综合治理交通能力

14.建立综合治堵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交通综合治堵机制,设立区综合治理交通拥堵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

15.提升交通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公安静海分局要发挥公安交管三级指挥平台视频巡查和指挥调度作用,扁平化精准调度,实现快速疏导、快速处置交通突发事件,促进警力覆盖和警务效能“双提升”。加强高峰时段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警力部署和疏导管控,提升交通出行管理服务品质。

16.强化交通违法治理。公安静海分局要坚持网上网下、常态集中相结合,依法查处交通违法和易致乱致堵不文明交通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先敬礼后执法,规范文明执法、理性柔性执法,实现最佳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17.巩固部门联治机制。各单位要联合治理影响通行秩序的交通顽疾,加强交通枢纽共享单车投放和秩序管理,规范巡游出租车排队候客秩序,集中清理占压人行道、盲道乱象。科学安排环卫、园林、道路设施等日常养护作业时间,规范占路施工时间、区域,最大限度减小通行影响。

(七)统筹资源,推进多元化停车管理

18.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区城市管理委、区住建委要合理规划停车设施建设布局,加强路外停车设施建设,构建“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体系。利用城市边角空地增加路外停车泊位供给,提高医院、学校、商圈等强交通吸引源区域停车泊位供给。

19.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推广东丽区经验做法,鼓励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开放停车设施。

20.提高停车泊位周转效率。区住建委要推进解决小区配建停车泊位“只售不租”问题,探索试点实施泊位共享。树立“先停路外泊位、后停路内泊位”导向,落实差异化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停车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

21.建设智能停车服务系统。区城市管理委要建立机动车停车智能管理服务系统,对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停车场位置、停车泊位数量、使用情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推广应用智能停车诱导系统,便利群众停放车辆。

(八)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出行

22.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做好轨道交通建设期间工程建设道路交通保障。

23.着力提升公交服务。区交通局要强化调研,每年优化更新公交线路,推动建设公交场站,逐步提高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提升城市公交通达性和便捷性。

24.积极促进绿色出行。区交通局要便利公共交通接驳换乘,提升公共交通吸引力、竞争力。鼓励公交企业开展绿色出行服务惠民活动,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

(九)实施路桥建设和功能优化

25.推进道路建设。围绕城市主干道路建设,完善区域路网,对重点拥堵区域路段提升改造。

26.打通堵点节点。区住建委要将改造“瓶颈路”、“断头路”作为市政道路建设重要内容,对前期手续齐备、具备实施条件的尽快启动建设,拓展道路通行资源。实施“打角、改坡、迁绿”等微改造措施,充分挖掘道路通行空间,优化通行能力。

27.改善慢行交通环境。优化慢行交通出行环境,提高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连续性、通畅性和安全性。区交通局优化共享单车投放,区城市管理委、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秩序管理,更好衔接居民出行,满足“最后一公里”骑行需求。

(十)在培育全民文明交通新风上攻坚

28.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各单位要深入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动志愿者广泛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

29.开展文明交通社会共建行动。公安静海分局要持续组织“争做文明好司机”等群众性活动,对文明守法交通参与者实施奖励,加大“十大超速”、“十大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曝光力度。建立健全专家参与决策、群众建议反馈、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增设交通违法短视频举报方式,加强对涉牌、变道加塞等交通违法线索收集。

30.强化主题宣传和创建。公安静海分局要延伸“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千警进千校”、“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等交通文明宣传,推进文明交通主题公园、主题服务区、主题加油站建设,培育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共同创建和谐宜居交通文明城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同推进。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刘洪庆任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负责“十项攻坚”工作的组织部署、统筹协调和督导推动。各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挂图作战、专人负责,专班化、清单式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推动、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拧紧责任链条。各部门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市、区两级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查纠整改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渠道,结合“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等主题活动,组织策划专题报道,集中开展宣传提示,持续加大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出行品质工作宣传力度,争取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引导群众关注道路建设、共同参与交通治理。各部门要同步发力,加强典型违法案例曝光,以案说法、强化警示震慑,着力提升全社会安全守法文明出行意识。

(四)加强经验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梳理工作进展,收集典型案例,总结亮点成效,提炼先进经验,动态完善工作措施,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区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听取阶段性进展情况、部署重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末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每年12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71220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