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泊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各部门及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4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区安委会下发的静海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静海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镇范围内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我镇元旦、春节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企业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通过此次集中整治,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对安全生产不过问、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底数不清、风险不清、措施不清、隐患不清,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管理措施不力,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红线意识不强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建立、不健全,隐患排查随意随性,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熟视无睹,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有效机制,未产生应有效果。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不积极,纳入后不上报,上报后问题表面化、蜻蜓点水、不痛不痒。
3.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天津市静海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不到位,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未实现全覆盖;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的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够,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法纪意识缺失,麻木不仁,冒险蛮干,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4.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未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对违法违规企业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及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 工业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冶金、机械等行业的监督检查,重点突出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特别强化对小制管、小拔丝、小电镀、小机械加工等“小微”企业和散落在村庄周边及村内企业的排查检查。按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深入排查安全设施的运转、外包单位施工作业、煤气单元安全管理、除尘系统运行、危险作业审批等环节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安全设备设施有效运行。
2.消防方面: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和文物建筑、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城中村、老旧小区、旅馆酒店等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燃气使用单位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秸秆焚烧、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安委会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教育办、派出所、各村)
3.交通运输方面: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油气输送管线腐蚀、老化和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管线被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安委会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公室)
4.燃气方面:重点整治燃气管线(供应站点)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燃气站无证经营、违规充装,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使用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安委会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5.特种设备方面:以供热锅炉、起重机械、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为重点,重点排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等情况。重点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或进行自行检查,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和违规充装超期、报废气瓶问题。(牵头单位:镇安委会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公室、市场监管所)
6.公共安全方面:以车站、商场、市场、旅游景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查巡逻检查、守卫防护、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长途汽车站是否实行进出站双向安检制度,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等是否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学校的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校车等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大型活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等。(牵头单位:镇安委会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教育办、派出所、执法大队)
7.有限空间方面:按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深入排查安全设施的运转、外包单位施工作业、储存单元安全管理、除尘系统运行、危险作业审批等环节的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整治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资格;未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未进行危险作业风险评估、制定控制措施、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不符合“三同时”相关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未对承租方或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进行审查;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定期检查承租方或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牵头单位:镇安委会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公室)
8.其他行业领域。农业机械、水利、油气输送管道以及供热、供水、供气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和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牵头单位:镇安委会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挂帅,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加,分片包干、各负其责,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问责考核。一要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改,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建立台账,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确保2020年2月18日前全部完成整改。二要全面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把安全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三要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三个一”要求,即一把手亲自抓、一名副职具体抓、一名干部专职抓,层层压实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确保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意识淡漠,组织不力,检查企事业单位、领导分片包保检查、处罚、采取暂时停产停业、关闭取缔、曝光等工作滞后的,将公开通报、点名批评;对事故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单位,将约谈并通报;对由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三)全面排查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一是底数要“清”。对于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主要风险点要做到心中有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推动整改。二是检查要“细”。要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的查,一个场所一个场所的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查,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对于一些关键的、专业性较强的领域,要请相关专家协助检查,确保不出问题。三是要求要“准”。执法人员引用的相关技术要求标准规范要准确,对于隐患问题要找到根本原因,及时准确的督促引导企业进行整改。四是执法要“严”。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做到严格执法、严格监管、严字当头,要严厉惩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宣传教育,主动公开曝光。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布标、宣传单、LED大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此次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开辟“曝光台”,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公开一批惩治违法结果,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