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
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各镇直单位:
现将《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津视察的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加快静海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根据《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一年,形势不容乐观,要全面完成静海区今年下达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目标,实现全镇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任务依然艰巨。2019年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61%,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
二、主要任务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控煤、控车、控尘、控污、控新建项目“五控”为重点,继续推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面打好八大战役。一是燃煤污染治理战役;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战役;三是工业污染治理战役;四是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战役;五是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战役;六是面源污染管控战役;七是移动源污染管控战役;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战役。(详见附件1)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成立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8个分指挥部(详细组织机构见附件2),实行条块结合,统筹推进。各攻坚战役牵头部门要建立周调度机制,梳理汇总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形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周报》,报镇四清一绿办公室。
(二)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推行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村级干部包片的网格化管理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坚持谁牵头、谁协调、谁负责的原则,各攻坚战役牵头部门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要量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全力组织实施,严格督查考核。
(三)严格执法监管。各相关部门和各村要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切实提升大气污染监管工作水平。持续加强镇级部门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企业办、城建办、文卫办、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运用相关强制执法手段,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环保职能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的监管执法模式,保证执法记录和行政处罚流程的完整性。
(四)实施精细化管理。推进行使职权精细化,全面梳理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清晰,工作高效。全面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机制,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推进企业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环保责任落实。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开展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与智慧管控项目,整合环保物联网数据,对环境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实现环境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智慧化。通过工作的不断开展,实现短期精细化调度、管控,中期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长期生态环境修复等目标。
(五)注重长效管理。持续做好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积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专项巡查的配合工作。切实发挥环保制度改革的优势。以建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环保污染治理格局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会议研究制度、督查检查制度、包保联系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严肃考核问责。严格执行《天津市静海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方案》,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以及攻坚责任落实情况一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七)全面宣传发动。全方位宣传大气污染防治进展和成效,做到“主动发声、专业发声、理性发声”,增强数据和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和一致性,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公众参与,加强科普宣传,引导群众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密切关注舆情走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实现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附件:1.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八大战役
2.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指挥部
3.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分工表
附件1
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八大战役
一、打好燃煤污染治理战役
1.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程。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绿色取暖的部署要求,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稳步推进我镇清洁取暖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居民冬季清洁取暖任务,实现冬季清洁取暖全覆盖。(责任部门:城建办)
2.严格散煤监管。突出抓好煤质监管,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劣质煤,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坚决依法查没等手段,保持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的高压态势。(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3.强化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落实国家分类管控要求,辖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擅自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严格依法处罚。(责任部门:企业办)。
4.深化燃煤设施治理。持续开展供热、工业和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巩固燃煤锅炉改燃关停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弹。(责任部门:企业办)。
二、打好产业结构调整攻坚战役
1.大力整治“园区围城”。大力开展张家房子工业集聚区提升改造。(责任部门:企业办)
2.巩固2018年“散乱污”治理成果。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网格员作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凡被各级督导检查核查发现“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的,严肃实施“一案双查”。(责任单位:企业办)
3.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准入的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涉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责任部门:企业办)
4.抓好采暖季错峰生产措施落实。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对钢铁、建材、铸造、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采暖季期间严格按照行业标准限产限排。(责任部门:企业办)
三、打好工业污染治理战役
1.深化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积极落实国家要求,建立基本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19年底前,完成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内规定的本年度需要核发的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未达标排放的,协助区相关执法部门予以处罚。(责任部门:企业办)
2.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覆盖。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治污减排;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镇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责任部门:企业办)
3.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纳入秋冬季和初春错峰生产方案。(责任部门:企业办)
4.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精准科学管控。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信息动态更新和建档立卡工作,全面排查VOCs综合整治成果。大力推进VOCs污染防治源头治理,着力提升清洁生产工艺水平,全面加强VOCs全过程控制。科学安排镇区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时间,每年5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每日10时至17时原则上禁止开展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行为。涉及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确需在此期间作业的,报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要求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同时配套相应污染防控设施。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按照《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组织对本镇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大力推广环保涂料,全镇所有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部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服装干洗经营单位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机输送管道、阀门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责任部门/单位:企业办、城建办、市场监管所)
5.全面推行环境监察辅助系统。继续推广安装环境监察辅助系统,凡是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停限产的企业,全部要求安装环境监察辅助系统。(责任部门:企业办)
6.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深入开展建材、VOCs等重点行业新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工作,建立“一户一档”,加强监管力度,确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实施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确保严格管控。开展铸造企业专项治理,推动企业改造提升治理设施建设,杜绝无组织排放。(责任部门:企业办)
四、打好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战役
1.规范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深化落实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建立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每季度更新。建筑项目施工现场采用1500目及以上密目网对易起尘土体进行苫盖;工业企业堆场全部封闭或采用2000目及以上双层密目网苫盖。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巡查检查频次,实行常态化监管。对“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依法处罚,并视情况报区相关部门取消特许施工资格。(责任部门:城建办)
2.完善扬尘技防设施。继续全面落实全镇各类建筑工地红外摄像视频监控全覆盖和扬尘在线24小时动态监测全覆盖,新开(复)工项目在开工后20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责任部门:城建办)
五、打好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战役
1.强化道路清洗扫保。按照区城管委统一部署,持续做好道路扫保“以克论净”。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的积尘浮尘,定期对辖区各责任路段进行重点清扫,对可机扫水洗的道路实施机扫水洗,非冰冻期每日机扫水洗不少于4次,遇扬尘沙浮天气早晚各增加机扫、水洗、吸尘1次,冰冻期每日机扫吸尘不少于4次,遇扬尘沙浮天气早晚各增加机扫、吸尘1次,最大限度抑制道路扬尘。(责任部门/单位:文卫办、各村)
2.统筹开展全镇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渣土源头监管全覆盖、运输车辆全密闭,实现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规范化管理。(责任部门/单位:综合执法队、文卫办、各村)
六、打好面源污染管控战役
1.加强裸露地表扬尘治理。持续强化裸地治理,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蓄水、苫盖等治理措施。开展新一轮排查,实现裸地数据库动态更新,对新排查出的裸露地块,立即治理。(责任部门:农业办、城建办)
2.全面加大露天焚烧防控力度。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不断提升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力度,在重点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用好用足高架视频,强化焚烧火点的巡查和执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责任部门/单位:农业办、综合执法队、各村)
3.加大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管控力度。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发现违规经营的坚决取缔。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各餐饮经营单位及场所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发现未安装的立即停业整顿,对已安装的餐饮单位,加强动态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与排风机同步运行、定期清洗。(牵头部门:综合执法队)
4.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要求。根据《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全镇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责任部门:派出所)
5.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力争2020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进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责任部门/单位:农业办、各村)
七、打好移动源污染管控战役
1.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张家房子工业聚集区内企业物料实现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上的柴油货车及清洁能源货车运输。(责任部门:企业办)
2..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实施长效监管,禁止不达标的工程机械入场作业。严格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管控要求,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处。(责任部门:城建办)
3.加强加油站等油品销售单位管理。对本镇销售的车用汽柴油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依法处理,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重点查处流动加油车售油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企业办)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装置不正常运行等问题,依法处罚并督促尽快整改到位,最大程度降低加油站VOCs的排放。(责任部门:企业办)
4.坚持工业企业错峰运输。引导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采取秋冬季错峰运输措施,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责任部门:企业办)
八、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战役
1.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以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为指导,建立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不断完善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将涉气企业全部纳入管控清单,全面落实“一厂一策”管控要求,保障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污染物减排管控到位。(责任部门/单位:企业办、各相关村)
2.强化执法检查。持续加大重污染天气期间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监察辅助系统,严查重污染天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处罚。结合实际情况,重点企业实行值班值守和包保制度,严防死守,确保企业限产减排措施严格执行到位。(责任部门:企业办)
3.强化预警应对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不利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启动迅速、响应及时、效果明显。(责任部门:企业办)
4.开展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典型污染过程结束后,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对预警发布情况、预案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境效益等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形成典型案例,制定改进措施。(责任部门:企业办)
附件2
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
攻坚战役指挥部
为完成《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目标任务,成立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指挥部。
一、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总指挥部
成立团泊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总指挥部。
总指挥:刘健
副总指挥:温俊德、赵建明、何吕斯、周作洪、刘玉顺、边永清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8个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四清一绿办公室,主任由刘玉顺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的总体协调、推动和工作情况汇总。分指挥部设在各牵头部门,负责各攻坚战役的协调、推动、情况上报等工作。
二、静海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分指挥部
(一)燃煤污染治理战役分指挥部
指挥长:边永清
牵头部门:企业办
责任单位:城建办、农业办、市场监管所、各村
(二)产业结构调整攻坚战役分指挥部
指挥长:边永清
牵头部门:企业办
责任单位:相关村
(三)工业污染治理战役分指挥部
指挥长:边永清
牵头部门:企业办
责任单位:城建办、市场监管所、相关村
(四)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战役分指挥部
指挥长:温俊德
牵头部门:城建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各村
(五)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战役分指挥部
指挥长:何吕斯
牵头部门:文卫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各村
(六)面源污染管控战役分指挥部
指挥长:周作洪
牵头部门:农业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派出所、各村
(七)移动源污染管控战役分指挥部
指挥长:边永清
牵头部门:企业办
责任单位:城建办、市场监管所、各村
(八)重污染天气应对战役分指挥部
指挥长:边永清
牵头部门:企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