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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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1120223000203203Y/2020-000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团政发【2020】3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生态环境保护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按照静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 月 9 日 18 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Ⅲ 级应急响应。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应对工作,并立即传达至相关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按照2019年12月底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减排措施。

    在本次预警期间,如需申请临时保障和混凝土的工程,请将申请及相关附件报送至镇生态环境办301 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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