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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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唐官屯镇安委会关于印发《唐官屯镇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0002031909/2022-000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唐政发〔2020〕33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唐官屯镇安委会关于印发《唐官屯镇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落实区消防安全“三年行动”,确保辖区消防安全能持续稳定,特制定《唐官屯镇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附:《唐官屯镇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唐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

                       

唐官屯镇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在安全生产方面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三年行动”,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完善和落实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有力推动辖区消防安全持续稳定,为我镇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国清市长“四项要求”和顺清常务副市长“五全措施”和“八对标、八到位”具体要求。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辖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力推进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依据《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天津市静海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天津市静海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分管领域安全排查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通过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针对辖区消防安全隐患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狠抓整改,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强化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加强政治教育。将消防安全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学促学作用,结合当前新时代要求,抓好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积极组织辖区党员干部群众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专题片,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研讨交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加强对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二是深入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充分利用好“线上线下、平面立体、传统现代”的宣传手段,把宣传“软实力”变成“硬实力”,把“碎片化”变成“系统化”,持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指导,全面打造消防安全文化。

(牵头责任单位:党委办。配合责任单位:各村街、社区)

(二)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供水渠道工程。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

3.加强规划建设。按照区发改、规自等相关部门要求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区规自、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求和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危化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使用。按照区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

5.加强公共消防水源设施维保。加强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健全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机制,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办  配合责任单位:派出所、消防队、交警支队、园区和各村居委员会)

(三)集中开展六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三是住建部门依法依规严管、严控在建高层建筑内、外保温系统施工质量,着力解决高层建筑内部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消防设施问题;四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五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办  配合责任单位:消防队和各村居委员会)

2.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制定、完善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制定消防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

(牵头责任单位:安监办  配合责任单位:企业办、园区办、消防队)

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攻坚治理。一是民政部门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日常管理,集中排查风险隐患,逐项登记整改;二是完善多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对抽查养老机构发现的消防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三是达到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四是因地制宜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星级评定活动,培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整治效果明显的典型单位;五是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引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具有灭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单点报警、简易喷淋等技术防范设备。

(牵头责任单位:民政办  配合责任单位:消防队、各村街、社区)

5.森林、公园、农业设施、养殖场院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一是落实火源管控责任制,依法督促相关单位、个人严格执行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公共消防设施,随查随消动态隐患;二是建立巡查处置队伍,配齐装备、加强巡查,加快推进在风险最高、任务最重的区域建设水池水窖、防火隔离带等基础设施,整合社会救援力量,加强培训,快速响应。

(牵头责任单位:农业办  配合责任单位:消防队、各村街、社区)

6.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文旅部门切实履行文物消防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将文物建筑、历史遗迹单位周边严重影响文物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安全隐患一并整改解决;二是组织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文物管理使用人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三是落实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做好文物建筑涉及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指导工作机制;四是全面查找文物建筑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诱因和风险源,分析评估风险种类和程度。

(牵头责任单位:文卫办  配合责任单位:消防队、各村街、社区)

(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1.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治理。住建、综治、公安部门针对老旧小区、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牵头责任单位:综治办  配合责任单位:城建办、派出所、消防队、各村街、社区)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安监办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质量违法行为,并将行政处罚结果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公示。

3.城管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对供气设施运行和用气安全进行检查,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排查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组织各村街、社区发动居民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清除燃气用具、燃气管道周边的可燃物品,及时清理楼道内的杂物,及时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降低事故风险,提升燃气使用的安全系数。加强对液化石油气治理,组织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管理等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整治液化石油气运输、使用、储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办  配合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交警支队、各村街、社区)

(五)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工业园、小微企业等乡村区域或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依托农村机井和天然(人造)水源建设取水设施。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安监办  配合责任单位:园区办、城建办、消防队、派出所、各村街、社区)

(六)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安监、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开展专项行动。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商务、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牵头责任单位:安监办  配合责任单位:园区办、城建办、消防队、派出所、各村街、社区)

(七)园区消防安全整治。健全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园区主管部门责任,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实现园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园区办。配合责任单位:工业办、安监办、城建办、派出所、交通队、消防队、市场监管所和各村街)

(八)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1.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有计划、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深化消防公益联盟建设。充分吸纳各行业协会、各人民团体、各类社会人群加入联盟当中,联防共治,打造消防工作社会化新格局。

(牵头责任单位:安监办  配合责任单位:城建办、农业办、文卫办、消防队、派出所、园区办、各村街、社区)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9月1日-10日)。结合实际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制定细化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全面做好辖区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

2.排查整治(2020年9月10日至20日)。有序开展辖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台账,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整治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3.集中攻坚(2020年9月20日至30日)。各村街社区、园区、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台账,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要求,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张连和为组长,以党委副书记、镇长杨现锋为副组长,以人大主席刘树河、党委副书记刘德明、党委副书记信海喜、纪委书记韩磊、镇派出所所长方文通、副镇长陈斌、副镇长张彦江、副镇长马君静、副镇长李洪亮、人大副主席何玉贵、武装部长魏东军为副组长,以纪委监委、工会、团委、妇联、党委办、政府办、农业办、综治办、工业办、安监办、城建办、卫健办、民政办、园区办、派出所、交通队、消防队、市场监管所、教委、镇医院和各村街社区为成员单位的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陈斌同志负责指导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对此次专项行动要高度重视、齐心协力、统一行动,深入到各领域各环节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推进消防依法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细化任务举措,切实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开展专项行动。

各村街社区负责落实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设置消防巡查员,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排查整治辖区内消防安全。配合辖区内重大火灾的救援工作。

3.加大整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提出有效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组织召开消防警示约谈会,对存在问题的管理对象进行警示约谈处罚;组织被管理单位及网格员开展消防法律、火灾防范知识、应急处理方法等专题培训,对个别存在长期知而不改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民居、公共设施及养老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设备使用,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更换维修,坚决杜绝“小火亡人”等隐患事故的发生。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意识,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好排查工作。

4.强化督查检查。对各级干部的安全履职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重视安全管理、不履行安全职责,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引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重要工作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盲目乐观情绪的人员,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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