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统计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静海区统计局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切实为统计数据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和要求
1.坚定不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市、区法治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局党组认真组织召开法治工作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报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2.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区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协调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明确责任,履行各项工作任务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压实压细各项任务,扎实做好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4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局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下级“一把手”责任,定期听取普查中心负责人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其切实履职尽责,廉洁自律,严守纪律规矩。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判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统计数据分析、发布和解读,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责任田”。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严格把控统计宣传工作的政治导向关、内容题材关,充分发挥“红色网评员”、“网宣员”作用。持续加强“静海统计”微信公众号管理,及时、准确更新1298篇文章。及时通过政民零距离、政府信息公开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回应社会关切,深化统计为民。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在区委编办的指导下,我局逐一明确了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制定本部门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2024年,重新梳理我单位权责清单,依据《涉外调查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统计局令第7号)第四条,新增“涉外调查管理”职责,并报区委编办备案。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做好执法监督平台和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行政执法数据归集;积极开展信用宣传,加强信用监管,严格落实好“双公示”制度。2024年,我局累计录入行政检查案卷达50宗。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梳理统计领域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配合司法局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如实答复有关单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通知、函件,全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自查,努力实现统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为静海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制度建设。区统计局强化制度建设,对已有的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机关值班管理制度》《统计局公文处理规定》以及走访慰问及困难补助规定、内部审计制度、采购管理办法等17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2.加强行政性文件的监管。贯彻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静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把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按照要求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国务院令第777号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切实抓好我局行政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天津达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一年,并于2024年9月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法律顾问在日常统计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智库”的作用,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落实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于5月21日开展法律顾问专题讲座,面向我局机关全体人员进行民法典宣讲。强化对日常法治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指导,对我局签订协议、合同进行审核,年度5次出具法律意见书,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做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修定并严格执行《静海区统计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年内发生的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大额资金等计21项重大事项事前必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实行。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践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亮证执法”制度、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二是全面推行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执法记录仪对“亮证执法”、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按时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执法检查、部门联合抽查等工作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年度累计在区政府官网公示法治类文件、方案等达9篇。
2.狠抓执法队伍管理。一是着力提升政治素质。积极组织局内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一些列理论知识,并将之纳入全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之中,常学常看。二是着力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经常性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习,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年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9次。三是严格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证到期更换工作。依据统计执法证申领资格条件,组织做好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抓好执法证动态管理,按规定更换或者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完成2名执法人员统计执法证到期的换证工作和1名因病不能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的执法证注销工作。
3.抓牢统计执法工作。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利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了发布工作任务,抽取检查企业,匹配执法人员,为顺利开展执法工作奠定基础。本年度已完成全部20家工业企业部门联合抽查和30家企业统计执法检查,未发现存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
4.贯彻落实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1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并部署我局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一是贯彻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每年上半年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先进行本单位自查,而后由天津市统计局进行统一案卷评查;二是建立违法举报机制,在社会上公布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三是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制度》,每季度汇总全区情况并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快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与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融合。2024年以来,2次答复了区审计局问题线索征询;3次答复区委巡察办对处级单位党组织线索征询;12次答复区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的集中会审;与财政部门建立了《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与组织部门建立《静海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公开服务水平。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就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统计政务服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效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相关要求,坚持把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聚焦反馈意见,加强组织领导,研提落实举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期限,高质量完成5项17个问题的整改工作。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强化“大安全”理念。调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静海区统计局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网络安全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等;从细从严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值班值守、政务安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经济安全等各项工作,开展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人民防线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来访接待,及时答复网民留言。
2.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多种途径普及保密知识;修订《区统计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推动保密信息化建设,助力局保密工作迈向更高水平;加强对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位、涉密数据、工作秘密的管理。
(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机制
1.深入学习行政调解规定。一是扎实做好《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鼓励督促机关干部自学《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并将《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课件内容印发机关各执法人员,要求执法人员深入进行学习,了解行政调解的主要内容、调解事项以及调解程序,并将之与统计法治实践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广泛宣传、认真贯彻、有效实施。二是如存在需要调解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归口处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我局没有接到需要进行行政调解的问题。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整体情况。区统计局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活动。2024年,区统计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
3.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统意识,常态化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3次提请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统计法治文件、研究部署统计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教育。年度开展统计法入党校2次;对乡镇、街道、园区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普法和统计业务培训,累计达8场次;2024年全年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法治学习培训累计达11次。强化对社会公众统计普法,在执法检查和专业核查时,开展嵌入式普法,向企业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年度5次在统计业务培训中宣讲统计法治和统计诚信;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41周年纪念日,通过分发资料、答疑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宣传新修改《统计法》。
(八)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贯彻落实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每年按要求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工作,组织机关公职人员进行在线学习,并完成考试任务。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严格落实静海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2024年度总结报告中进行“述法”,不断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三、推进法制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执法队伍整体性建设欠缺。受人员和编制限制,区统计局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现有的7名执法人员分布于局各科室,且除执法检查外,均承担着日常统计报表、统计核算等工作任务。常因工作时间不一致,难以将全部执法人员聚齐,造成日常对执法人员的集体培训较少。且由于执法人员分散,没有统一的执法队伍,因而难以对执法人员实行整体性管理和长远规划建设。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驰而不息推动政绩观教育再深化。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文件以及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案例的再学习、再深化。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现实紧迫性,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统计法律底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依法依规独立开展统计工作,将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部署在静海落实落地。
(二)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知法守法,履职尽责,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决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织密扎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法治震慑力,以“重典治理”的指导思想,坚决惩治统计造假行为,加快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压倒性态势。
(三)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加强统计法治宣传,通过“统计法进党校”,强化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全过程普法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与配合统计工作,形成全社会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统计微信群、统计公众号,线下通过年报、定报大培训及深入重点乡镇、园区、重点企业培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业务能力水平、依法统计的意识和遵守统计职业道德规范。
特此报告。
天津市静海区统计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