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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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0年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3MB1648183A/2021-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静卫健〔2020〕106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0年公众

心肺复苏技能培训的通知


区教育局、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公安静海分局

为认真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20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津党发〔20204号)和《市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公众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津卫科教〔2019247号)的要求,顺利完成2020静海区公众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培训任务,现就我区开展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体安排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我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计划于5月开始,按照2020年静海区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持续推进,至10完成2020静海区公众心肺复苏技力建设项目培训任务指标。

二、培训介绍

2020年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包括标准化培训和技术推广两类。其中,拟报名参加标准化培训的人员须有学习公众心肺复苏技能需求,身体健康,无妨碍参加技能培训的相关疾病,年龄不超过60岁。

(一)标准化培训

在创设的真实场景中,借助多媒体培训设备,以及复苏模拟人和现场辅助救助设备等,采取边学边练的小班制教学模式。按照标准化教材和培训流程,培训导师带领和指导学员分模块进行学习,学会和掌握公众心肺复苏基本技能,在需要时能够对心脏骤停患者实施及时规范的救助,培训与考核总时长各为半天,培训、考核按标准化流程实施。

培训、考核和能力评定费:500/人,原则上从机构职工教育或工会活动等经费列支。

(二)技术推广培训

根据行业、单位、社区对心肺复苏技术的需求,借助不同层级公众健康教育平台,以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为骨干,因地制宜按小专题、单个模块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公众心肺复苏相关技能培训,普及心肺复苏知识,进行心肺复苏技能操作演示,开展受众体验等活动,提高心肺复苏技能公众普及率和知晓率。

本类培训作为公益性项目,向行业、单位和社区人群免费提供,时长不少于0.5小时/场次。

三、组织管理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公众肺复苏标准化培训及技术推广培训。

区医院负责承办全部培训工作,建设项目基地,举办技能培训

第三方机构负责基地和人员的能力认证与评定,以及经费收支管理。

HQCC中国卫生健康技术研究院围绕项目建设,跟踪与分析培训效果,对复苏技术和培训体系建设等进行研究,为提高培训质量提供支撑。

四、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区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动态管理和分类推进标准化培训和公众心肺复苏技术推广工作。

(二)各参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培训工作抓牢、干实、做细,配合区卫健委区医院项目基地,按计划有序推进培训工作任务落实,为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创造条件。请各单位参照《2020静海区公众心肺复苏标准化培训工作流程》(附件1)于619日前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



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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